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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梨云儿只是有些不好意思,但并没有在意,他回头看看游萧:“之前楼主买了块地让我自己种,可惜我那会儿体力不行,也不会种地,笨手笨脚的,荣哥家的地就在旁边,他实在看不下去,常常热心帮忙,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后来我发现他对我越来越好,已经超过了兄弟的本分,心里也有所猜测,但我不敢多想。”他引燃了稻草,红色的火焰映红了他的脸,“没过多久,他就对我表白了心意,说发现自己喜欢男人,喜欢我,就是……那种喜欢。”
“他说以前听过很多古人的故事,知道世间有断袖,虽然这种关系为世俗所不容,但他只是一个庄稼汉,没什么大本事,只是喜欢男人而已,想来影响不到任何人,自然要随心所欲。”
梨云儿说起这些,眼角眉梢都含着笑,一侧颧骨上现出浅浅的笑涡,显得更加生动漂亮。
他将细柴火架在火上,用夹子夹了炭火放在上边,拿起旁边的蒲扇轻轻扇动:“我不想骗他,就把我的经历告诉了他,他当时大大松了口气……”
“为什么?”平小红立刻问道,“庆幸你是清倌人吗?”
梨云儿摇摇头,抿唇笑了笑,比之前还要羞:“他说看我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又会吟诗作画,还以为我是哪里来的落难少爷,担心配不上我,知道我也是苦出身,心里便没了负担。”
平小红“啧”了一声:“看不出这老实巴交的庄稼汉,这么会说话。”
苗笙听了也不免动容,对梨云儿这种出身,说什么“不在意”、“无所谓”,都多多少少会有些大度的意思在里边,可被人卖去南风馆不是他的错,他不需要任何人的谅解或者包容。
倒是孙荣这种态度,哪怕明显是在故意哄人,却最令人安慰。
是梨云儿内心坚定,要靠自己的双手过上踏实日子,又遇上了好人,才能过得这么开心。
若是他自己是扶不起的阿斗,恐怕孙荣也不会喜欢他。
有善因,才得了善果。
“荣哥是老实,但也很聪明,要是有条件念书考科举,至少也能中个举人。”他夸起自己男人也是不遗余力,手里扇子呼呼扇风,扇得炭火很快发红。
苗笙不禁问道:“他爹娘能同意自己的儿子跟男人成亲吗?”
“起初自然是不同意的。”炭火渐渐都泛了红,梨云儿用铁钩子勾了勾,让它们更均匀些,“但是荣哥让我别管,自己跟爹娘说了好久,好像也挨了揍,但最后说服了他们——但也只是让他们勉强同意,并不能高高兴兴点头给我们办婚事,可对我来说已经是别无所求了。”
他站起身,看着苗笙和游萧笑着道:“没有宾客和亲人来观礼,我俩就换了红衣裳拜了天地,也很高兴。现在两年过去了,他爹娘也慢慢接受了我俩,村子里的人说过一阵闲话,但时间久了,大家也都见怪不怪,那些等着看我笑话的人,见我俩一直恩爱,也都闭了嘴。”
苗笙听着心中一通感慨,梨云儿如此这般轻描淡写,当时应该还是很难受的,但好在还有孙荣,两个人能同甘共苦,共同面对,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现在总算苦尽甘来了。”游萧弯了弯眼睛,“以后都会万事顺遂。”
梨云儿笑道:“嗯!多谢楼主。你们先坐,我去烧水,准备煮饭。”
屋里的炭炉很快暖了起来,苗笙解下披风,他依旧穿了道袍,虽然略显臃肿,但总算能把孕肚遮得密不透风,免去了解释的麻烦。
平小红抱着小兔子在炭炉边坐着,大狼狗有福自己顶开门进了屋,晃着尾巴凑到她身边,其实是想跟娥影亲密接触。
娥影起初还怕得哆嗦,但过了一阵子发现它没有恶意之后,便也耸动着小鼻子,像是对大狗表示好奇。
“既然这样,你俩交个朋友吧!”平小红把它放在有福面前。
大狼狗趴在自己爪子上看着小兔子,突然伸出舌头舔了舔它的脸,吓得娥影转身蹦回了平小红怀里。
“哈哈哈哈哈!”女侠看得开心,爆发出爽朗的笑声。
不多会儿,梨云儿烧好了水,给他们泡了茶,孙荣买了酒和肉回来,进屋来跟大家打了声招呼,两个人便一起去了厨房,很快外边便传来了炒菜的香味。
不到半个时辰,饭菜便端上了桌,五菜一汤,三荤两素,看着色香味俱全。
“尝尝我的手艺。”梨云儿有些羞涩地说,“不知道合不合你们的胃口。”
他这边谦虚,孙荣那边可卖力推荐:“阿云做饭特别好吃,吃他做的饭,我干活都有力气。”
游萧夹了菜,尝了一口,点头认可:“确实不错。”
苗笙和平小红也纷纷动筷,品尝过后连连夸讚。
“好吃!”女侠竖起大拇指,“好些天都没吃到好的了,今天真是过瘾。”
梨云儿谦虚道:“力气活儿我也做不来,只能研究些吃的。”
“别说我没念过书,这就叫各司其职。”孙荣可不喜欢他自称什么都不会,立刻对游萧几人道,“田里的活我干,但阿云也没闲着,他养兔子、养蚕,还会织布、做衣服。”说着拽拽自己的衣袖,“我们穿的衣裳都是他自己做的,你们看这针脚多细密多整齐!”
梨云儿被他夸得不好意思,用手肘捣了捣他的肋下,叫他轻点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