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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胭脂水粉里含有铅粉,又能有多少?
那么一点的量,没什么好在意的。
整个京城,上到后宫娘娘,下到王公贵族家的小姐,哪个不用胭脂水粉?
要是都这么计较,那才是杞人忧天。
一旁的喜婆也开口说道:“世子爷,您这就不懂了,这妆可洗不得,新娘子出嫁当天,就是得漂漂亮亮的,以后的日子才能红红火火,和和美美。”
萧婷玉也不住点头,眼里满是憧憬和期待。
“只有今天一天,不碍事的。”
既然如此,元青就不好多说了,就坡下驴道:“吉时已到,出发吧。”
本来,按照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礼节,萧婷玉出嫁,应该由元青这个嫡兄给背出闺房,全程双脚不能落地,一直到她坐上花轿。
但是元青身体不好,这是整个安远侯府的人都知道的。
元青来到这个小世界后,用尽各种办法给自己调养身体,汤药吃了一大堆,还时不时给自己扎上几针,好不容易,才能像普通人一样下地行走,交际应酬,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只能整日缠绵病榻,昏睡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都多。
别看元青现在乍一看和正常人无异,但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元青比任何人都清楚,说什么“手无缚鸡之力”,都是高看元青了。
搞不好,元青的力气还不如萧婷玉这个弱女子。
想让元青背着萧婷玉走出偌大的安远侯府,一直到送萧婷玉坐上花轿,这才是明摆着为难元青。
安远侯夫人可舍不得自己的儿子受累,跑去向安远侯求了情,建议让萧锦荣代替元青,给萧婷玉送嫁。
站在萧婷玉的立场,萧锦荣这个庶兄给她送嫁,当然不及元青这个嫡兄给她送嫁。
毕竟,世子爷才能代表安远侯府。
萧婷玉出嫁后,若是在夫家受了委屈,也要靠安远侯府和安远侯世子给她撑腰。
至于萧锦荣这个庶兄,萧婷玉和他的感情并不深,也深知,以萧锦荣的冷漠性子,就算她被夫家苛待,被活活打死,这位庶兄也未必会多看她一眼。
越是临近出嫁这天,萧婷玉越是睡不好,但真到了出嫁这天,她又忍不住生出一股莫名的难过情绪。
在安远侯府出生,长大,生活了十几年,今天就要嫁出去了,以后再回侯府的机会就屈指可数了。
萧婷玉眼眶红了,眼泪要掉不掉。
喜婆见状,赶紧给萧婷玉盖上了盖头,还语气夸张地提醒她道:“四小姐,这大喜的日子,可不能掉眼泪啊,若是掉了眼泪,可就不吉利了。”
萧婷玉洗了洗鼻子,忍了又忍,才终于把眼泪逼了回去。
萧锦荣早就等得不耐烦了,看到萧婷玉盖上了盖头,快步上前,在萧婷玉面前蹲下,满脑子想的都是,赶紧把萧婷玉送上花轿,自己就有空闲了。
安远侯嫁女,王公贵族们上门来道贺的可不少,说不定就有几位皇子。
萧锦荣心心念念着四皇子魏嵩,就等着把萧婷玉送上花轿后,跟着安远侯一起去招呼客人,然后再看有没有机会结识四皇子。
喜婆和丫鬟们扶着萧婷玉,好让萧锦荣可以把萧婷玉给背起来。
折腾了半天,萧锦荣才晃晃悠悠地站起身。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起身动作,就让萧锦荣累出了一头的汗,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说实话,萧婷玉看上去瘦瘦小小的,最多也就百来斤。
萧锦荣背着一个百来斤的女孩子,走得摇摇晃晃,踉踉跄跄,一步一小喘,三步一大喘,累得不行。
元青光是看着,都觉得胆战心惊,生怕萧锦荣一个不小心,连带着背上的萧婷玉一起,狠狠地摔上一跤。
好在,萧锦荣最后还是有惊无险地完成了这个任务。
方杜若一身崭新的喜服,骑在脖颈间绑了一朵大红花的白马背上,和迎亲的队伍一起等在安远侯府的门口。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方杜若也不例外。
换了一身新衣的方杜若,看上去更显俊美,再配上他读书人的书卷气,更显得文质彬彬,风流倜傥。
围观的百姓们都在小声议论纷纷,说难怪这位年轻书生家境贫寒,却能求娶到安远侯府的千金小姐,原来是有一副好皮囊。
“这么俊俏好看的年轻书生,如果我是安远侯,我也愿意选他当自己的东床快婿。”
“还不止呢,听说这位姓方的书生还是石湖居士的门生,才学很高,指不定今年下场,就能考取功名。安远侯这么急着把自己的女儿下嫁,说不定就是看中了这位姓方的书生前程远大,这才先下手为强,免得到时候科举的名次出来,自己看中的东床快婿被别人榜下捉婿抢走了。”
“说到底,还是得读书,‘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啊!”
围观百姓们津津乐道的,不仅仅是方杜若出众的相貌,还有安远侯府给出嫁女陪送的众多嫁妆。
一大箱子接着一大箱子,短时间内,就抬出了十几个箱子,后面,还接连不断地有大箱子抬出。
“看这架势,安远侯府四小姐的嫁妆,少说也有好几万金啊?”
对普通人来说,这可是一个难以想象的数目。
“恐怕还不止,王公贵族们嫁女儿,几万金哪儿够,怎么也得十万金打底啊。若是嫡出的女儿,或者是受宠的女儿,嫁妆还要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