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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恨我吧

 

旱季的时候芦苇茂盛,摇着半截闷而枯的叶尖。雨季的时候芦苇便被淹没了,水流变成漩涡和风暴,成团、成条、成片。泥浆和杂草团以及不具名的长虫缠绕在一起,在暴雨中吊着一口气厮打着。

不要出门,不要爬下高脚屋。如果今夜的暴雨将房屋冲垮,那就把孩子放在铁盆里,紧紧地托在泥水之上。

身体在脏水中浸泡出红斑,没有洪水之时,脆弱的女性身体也会在草席上生起丘疹。走出雨林是男人的事情,成窝的女人,会阴之下是大地,孩子从土壤里不断地长出来。

简韶躺在床上,听着铺天盖地的雨声,浑身发抖。

热带苦热的雨和北方的冷雨是不一样。人们在溽热中袒露黝黑的脸和脚踝,赤裸着迎接自身的体液与原始而狂野的雨液融为一体。和爬行动物睡在一张床席,一起在自然的狂躁中逃命。

像生热病一样不断地诞下赤条条的孩子,忘记自己曾经包裹在怎样体面、文明的风衣下。

生育是血腥的……她想,就像她躺在手术台上的日子,会感受到生命是多么的气若游丝,一个人妄图负担另一条生命是多么愚蠢天真的行为。

简韶开始担心刚刚蹲在楼下小憩的小狗,它一定会被洪流卷走。她开始担心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公路,自行车被掀翻就会滚进水沟。

这里太晒了,她没有好好地涂防晒霜,没来得及购买合适的防晒衣。那些开车的人有戴好袖套吗?棕榈树的油袋没有挂好,这又该怎么办?气候变暖像外来文化一般将群岛一点点地蚕食,土着仇恨着外来者,但却无法抵挡迁移的洪流。

她几乎要在今夜将全世界所有的问题全都担心完了。似乎只要她还在焦虑着世界的问题,就不必去思索自身需要面对的事情。

在精神世界的极度疲惫中,简韶浑浑噩噩地想,隋恕一定是疯了。

她感觉自己再也跑不出这场苦热的大雨了。她开始讨厌热带,讨厌经常发霉的室内,讨厌窗帘的颜色,讨厌一切。

简韶将脑袋埋进枕头里,不知所措地放声大哭起来。

天空是闪电的颜色。

雨落下来,一切暗下去。

门开了一条缝,男人站在她的床前。简韶根本不想理他。

“我让你觉得非常厌恶吗?”克制的声线响在屋内。

她觉得根本不是这个样子的,爱和恨都是过于强烈的情感。她不想爱他,也不想恨他。

埋在枕头里的鼻腔换气不畅,简韶烦躁地用脚蹬毛毯,绷脚后又勾不回来。

“我要被子!”她哭着说。

隋恕在黑暗中弯腰,帮她拾起薄毛毯。

简韶的情绪变得很坏,她的惶恐不安让他感受到少有的挫败。不过他不会以这样的情绪面对她,隋恕在床边坐下来。

“你再这样哭下去会发热的,”他说,“我们旅居在此,没有固定的家庭医生,只能去看急诊,这边的急诊不像国内那么靠谱的。”

简韶还趴在床上闹脾气,胸膛上下起伏,要被抽泣声贯穿。

“我要盖上被子——”她憋着气说。

“我不要把腿露在外面!”她又哭起来。

隋恕用毛毯盖住她裸露在外面的肌肤,他握住她的肩膀,把她从枕头里拉出来。

哗啦啦的大雨在黑暗中冲刷着一切。

两人在黑暗中对视。

这是她最熟悉的一双眼睛,没有任何闪动的倒影,只是沉寂的沼泽。往下是高挺的鼻梁,曾经埋在她脖颈旁,紧贴着跃动的动脉。

如果有人愿意统计官员的面相,会发现目光炯炯、光彩耀目者往往难以身居高位。而仕途稳畅者常是眼目浑浊,无神无采。

他和他们有些相似,因为她无法从他的眼睛中看出任何东西。但是他和他们又是不同的,简韶掉眼泪,他的眉眼那样俊逸,不该是他们的模样。

隋恕怎么可以这样算计她呢?他们之间本不该如此。简韶颤抖着手去捂他的眼。

隋恕没有动,任由她将自己的视野全部变成无边的黑暗。

简韶的呼吸声很近,若有若无地扫在他的脸颊上。

她的胆子很小,很容易被吓住,以前就是这样的,所以他没有办法去苛责她。如果她掉眼泪,就是被吓到了,这合该是他的问题。

隋恕仿佛回到了听着家庭监控的录音睡觉的夜晚。他的精神被拴成一条敏感的细弦,她吸一吸鼻子都让他精神紧绷。

“你还记得我们刚住在一起的时候吗?”简韶突然问。

“嗯……”他的喉结滚动一下,轻轻应声。

“你回来的时候不知道几点了,但是会摸我的头发。尽管第二天起来你又不见了,但是我会觉得你大概还是有一点点爱我的。”

简韶的声音幽幽。

“只要太阳不会升起来,我们会非常亲密,胳膊和手都是温热的,冷风只会在窗子外呼啸。不需要去想学校的事情、不爱我的朋友,也不需要想你的那些事情。”

“如果你想,我们现在依然可以这样。”隋恕道。

简韶惨笑一声:“隋恕,你那个时候爱过我吗?”

大雨在窗外回应着她。

简韶认为,他需要的或许不是她,大概只是有人在空荡荡的家里等待他。

她就像不漂亮的花瓶,大家都觉得她配不上他,但是依然被他小心地摆放在家里。

“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她喃喃道,“你还想让我过这样的生活吗?我不喜欢回到家里只有我自己,我不喜欢你随时会失踪,一整天都见不到人影。我不喜欢你们把生死当儿戏,随便摆布别人的生活……”

“对不起。”

黑暗中,隋恕向她道歉。

简韶的手顿了顿,又听他缓缓地说:“我试过了,你什么都不喜欢。”

男人的睫毛困惑地扫在掌心。

“我只是不想跟你做这样的事情。”简韶坦诚地说。

眼睫在掌心停住。

“你为什么要学庄先生做这些事?”她问。

“我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该做什么。”他道。

简韶凝视着他,神色变得讶异而复杂。不过这都不重要了,他骗过她太多次,真心与坦诚夹在中间是那样的脆弱、模糊难辨。

如若最初的爱情起始于欺骗,现在告诉她这些又有什么用处呢?她已经不再需要这样的东西。

简韶推心置腹地说:“隋恕,我从来没有怨恨过你,在手术台的时候没有,被审问的时候没有,现在也没有。我已经有了新的生活,而且我觉得我的新生活很好。”

隋恕笑了笑:“和他在一起?”

她将手放下来,和他对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像现在这样呢?你不会开心,我也不会开心,我们明明可以做很好的朋友的……”

“好朋友?”他扬眉,重复这个词语。

“对的,”简韶一无所知地点点头,还在试图说服他,“我们依然可以成为朋友,就像和vcent先生一样……”

隋恕嗤笑一声,她还是太天真了。居然认为他费尽心思,是为了得到这样的结果。

她想要的,就是给他发一张好人的荣誉勋章,推着他走向“朋友”的位置,然后像那天一样听着他们不断地做爱吗?

隋恕慢慢地笑,盯着她。

他早就不是会为了荣誉勋章送命的年龄了,只有他的爷爷会干这种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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