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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曲县

 

晚饭吃得相安无事。

当天最后还是余颂自己对着镜子抹了药,他因为精神和身体都太累,所以困得很快,洗完澡没多久就趴在床上睡了。隔日又在颂经声中醒来,他坐着发了会儿呆,听着风声走下了床。

经历过那次争吵,生活好像开始修入正轨。余颂不再反抗,每天上午都跟着洛桑,在店里做个不说话也不帮忙的摆饰娃娃。

晚上回到家,洛桑忙着摆弄自己的小玩意,那森要学经文,只有萨杰写完了作业没什么事,在家里闲人一个,就每天粘在余颂身边可劲儿烦他,恨不得睡觉都跟人一张床。

洛桑骂他:“狗皮膏药。”

正靠沙发上跟余颂一起看电视的萨杰立刻比了个中指做回应。

洛桑摇摇头,低声笑了句耳朵也跟狗一样灵。这句话声音很小,只有在旁边翻书的那森听见了,他看了弟弟一眼,抬手拿着书卷敲了敲人头,以此算作惩罚了他嘴巴。

萨杰很敏锐:“大哥,二哥刚刚是不是在说我坏话?”

那森:“坏话没说,实话倒讲了几句。”

洛桑还要故意气他:“我说你跟个狗似的,大哥说狗没你吃的多。”

萨杰啊了声一下子蹦了起来:“大哥!你看二哥他怎么说我的!”

这下就连那森也忍不住笑,在旁边看两个弟弟拌嘴。在场只有余颂没听懂他们在说什么,只能呆呆地望,光听语气他以为他们在吵架,可表情分明又不太像。

那森觉得他迷茫的模样很可爱,一边关注着周围的情况,又对于谈话内容很不安,所以只能悄悄注意着所有人的表情。

洛桑顺着大哥的视线看过去,他望着有些局促的余颂,停下手里的动作说:“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余颂疑惑:“看什么?”

洛桑的笑容渐深,却不说话。余颂心里的好奇还是占了上风,便试着走了过去。

被半边墙跟前厅隔开的空间算洛桑的一个艺术角,墙上挂满大小不同的画,还有绘画和做工需要用的工具。余颂的惩罚他,用光面堂皇的理由去满足自己的欲望。

这是可以的。那森没有丝毫的负罪感,他不是那种清高克己的传教士,因为余颂是他的妻子,他可以对他的妻子产生欲望。

但那森到现在为止,都觉得自己是兄弟三人中对余颂了解最少的人。这个事实认知让他有些不愉快,他自诩对世间规则运转理解透彻,也习惯受到很多人的崇爱,可他不却懂余颂。

他想彻底了解余颂。从里到外,从身体到灵魂。

那森停了车,抱着婚服放上沙发。房间里没人,他往后院走去,在牛圈附近的空地看见了熟悉的背影。

风声将歌谣送至他耳畔,那森一愣,他仔细捕捉着听来有些陌生的男声,突然意识到这是余颂在唱歌。

他在唱一首民族语的情歌。

虽然是汉人,但是余颂的每个小舌音都念得很完整,乍一听还感觉不到什么问题,让人以为是本地人在唱歌。

他的吟唱声不大,仿佛叹息,又仿佛是在念一首情歌。这些歌词被余颂融进某种温暖的情感,以至于原曲里的某种弘大感被消解,剩下的只有一种类似午后阳光躺在草原上的惬意感,恋人陪伴在自己身边,生活平凡又美好。

余颂抱着怀里的小孩,闭上眼睛轻轻唱着。身后的山川拥抱着他,把他当作亲爱的孩子一样,让他在这片土地上绽放出一种别样的美丽。

——我亲爱的,我亲爱的,我将热恋献给你,我将忠贞永珍藏

那森沉迷在这种时刻里。抱着孩童的少年平白无故多出一种自然的母性,像青涩的圣母向世间播撒爱意,连一棵草都会被他温柔以待,以至于天空会嫉妒,因为他们不能被那样一双柔软的手所触碰。

顿珠眨着眼睛转头,当他看见那森,张大嘴巴喊了声:“阿古!”

余颂迅速转过头,刚刚脸上的安详荡然无存,表情飞快地从微微的窘迫,变得冷静,最后是强勾起来的一点笑意。

这个人在怕我。那森如此确定这个事实,他慢慢地靠近余颂,当他的手抚摸上对方的脸时,余颂微微偏头,将整个侧脸贴上对方的掌心,嘴唇划过掌根的茧子。

很轻易的,那森心里的任何不愉快,就被这个动作给彻底消解了。

婚服穿起来很复杂,必须要其他人辅助帮忙才能穿上。那森叫来了侄女,帮着余颂大致套上试了试,又检查过后发现没什么大问题,便这么把婚服定了下来。

小侄女走的时候顺便牵走了顿珠,男孩摆着软小的手掌跟两人告别,临走时还在余颂脸上落下一个啵啵。余颂目送着他离去,看不见影子了才重新坐回客厅。

那森正把早上现杀的羊肉拿出来处理。今天他负责做晚饭,两个弟弟一大早就分别去镇子里采购了婚礼当天需要用的东西,现在还忙着跟亲戚们一起和面切菜,为之后招待全村人的吃食提前做准备。

那森现在就剩下用糌粑制作多玛这一项工作,多玛捏成后会放在佛堂宫灯,以求新婚生活幸福美满。他是宁玛,不能做太多体力活,所以有大把的时间跟余颂单独相处。

离晚餐时间还有一会儿。那森看了眼余颂,发现对方也像是有些无聊的样子,正拿着白玛送给他的香囊,用手指描画印在上边的纹样。

他注意到那森在看自己,便抬起头看了回去。

那森在脑子里仔细想了想他们小时候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试着挑了个不怎么累也比较有趣的:“你射过箭吗?”

余颂没品出他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只眨了眨眼,懵懂地发出疑惑的短促音节。

他们走了十多分钟,来到一片荒地,那森钻进帐篷跟长辈打好招呼,随后背着一把竹片做的弓和数十支箭走出,他带着余颂走到附近的露天靶场,用不纯熟的汉语为人解释规则。

“这叫碧秀,我们经常在庆祝节日或者农闲时举行这个比赛。前面这个叫夏巴,夏巴前面吊在绳子上的东西叫本。如果你能射到本的红色区域得两分,黑色的得一分。”

眼前的东西由两部分组成,夏巴就是背后的靶围,是用来阻挡箭朝后飞远点,一般都是用鹿皮制作,手工缝制花纹,颜色由黑白或青红组成。

本则就是靶心。碧秀用的靶心是皮革制作的,用三圈环形组成,比手大不了太多。这种靶对射箭人的眼手和谐的能力要求很高,方向控制必须要很精确,才能射中目标。

那森大概给人介绍完基本信息,就开始教人射箭,他知道汉人很多不会从小玩这个,于是便像长辈教导三四岁小孩一样很仔细地给他拆分动作,从零一点点开始。

“两只脚分开,与肩同宽,”那森给人示范站姿,“不要抬下巴。”

余颂身体僵硬,整个背绷得很直,像在老师挨训的学生。那森轻轻笑了声,凑近人手摸着余颂的肩膀,指头划过脊背骨戳了下。

“不是这里用力,肩膀要稍微放松。”

他一边用手去抚摸余颂的肌肉群,一边告诉他应该用什么地方发力。即使是这种不带情色意味的摸法,余颂也依旧变得越来越紧张,他的后颈被纳森的发丝擦过带来一阵瘙痒,稍微一后退,就能重新撞进男人宽厚的胸膛。

声音在头顶耐心地教导,余颂握着空气,被扶着胳膊假装拉弓放了一箭。

“很好。”那森夸奖道。

那森这种鼓励的态度让余颂的脸发烫了。随后他从口袋里抽出指套和戒指,分别戴在余颂的左右手上,等装备全齐全了,那森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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