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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秦易倒不是说假话,他早就在深山中看中了一个山洞,若是真有战乱,凭他的能力,一定能保一家老小的性命。

听秦易这么一本正经地分析,简嘉心中的沉郁瞬间消散。是啊,原主可是苟活到小说中后期的反派女配,凭她的脑子想要在战乱中活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多半是因为秦易才能保下了这条命。

能活着就好,活着才有希望。再说了,现在还没到兵荒马乱的时候,她还有做准备的时间。想通了的简嘉起身从灶台后方走了出来,她这一动倒是让秦易愣了一下:“怎么了?”

简嘉打开了橱柜,从里面摸出了面条和两个鸡蛋,又笑着指了指滚沸的铁锅:“水开了,给你煮面条。”

秦家的面条都是简嘉亲手做的手擀面,为了想吃面条的时候不用手忙脚乱揉面切面,简嘉特意抽了半日做了一堆面条。阴干的面条随吃随取,煮出来同现做的没什么两样。

煮熟的面条微微发黄,乳白色的面汤上漂浮着几片油花,油花之上卧着两个油汪汪金灿灿的荷包蛋,再加上一小把翠绿的小青菜,这一碗鸡蛋面从卖相上看几乎完美。

看秦易大口大口的吃面条也是一种享受,俊朗的青年单手拖着面碗,长筷搅起一团面连汤带面咽下,豪放中又带着几分斯文。简嘉眯着眼,果然人长得好看,做什么都赏心悦目。

注意到简嘉的目光后,秦易吃面的动作放慢了几分。简嘉连忙挪开视线,转移话题:“对了,这次买到的匕首怎么样?合心意吗?”

门边的箩筐中放着一包用麻布裹好的东西,原以为秦易只是买了两把匕首,现在看来这体积可比匕首大多了。简嘉好奇地起身走到了箩筐旁,想看看秦易到底带回来什么好东西。

秦易三两口将碗底的面汤喝完,放下碗筷后,他快步走到了简嘉身前,从箩筐中取出了麻布包。布包颇有分量,放在桌子上时压得樟木桌晃了两下。同简嘉期待的表情不同,秦易的表情格外凝重,打开布包前,他正色道:“一会儿你看到的东西,不能告诉别人。”

这么神秘?简嘉抬起右手指着天发誓道:“放心,绝不告诉别人。”

打开布包之后,一柄弯曲的长弓出现在了简嘉面前,弓弦之下还放着三把大刀和两把匕首。除了长弓之外,大刀和匕首上都有刀鞘。乌黑色的刀鞘上还有一枚金色的方形印记,内写着“军器监制”四个端正的字。

简嘉伸手摸了摸印章,眼神中有点迷茫,随即她猛地回过神来,瞪大了双眸同秦易对视。好家伙,秦易买到了不得了的东西啊,他竟然买到了军中的家伙事!

简嘉张张口:“盗,盗卖军械?”她已经在脑海中脑补了一出官商勾结军中蠹虫等一些列暗黑情节,好家伙,军队用的东西都流出来了,有钱人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简嘉心惊肉跳,连忙盖上了麻布做贼似的左右一看:“你买这些东西的时候,没人看到吧?没人跟着你回家吧?你没留咱家地址吧?这玩意被发现了之后会秋后问斩的吧?”

一连串的问题砸得秦易哭笑不得,看着惊恐的简嘉,他缓声道:“放心吧,追不到我们身上。”卖武器的人比他还要谨慎,提货地点不止选在了人迹罕至的山中,就连秦易都找了许久才找到了杂草从中的货品。回家的时候他一直留心身后,确认没有人跟着,才向着家的方向出发。

“我们买了只是防身用,不做其他的,怎么追查都查不到我们身上。你别怕,一会儿我将上面的印记抹去,不会留下痕迹。”军中出品的刀具确实品质好,无论是细节还是整体都很棒,卖货的人确实没坑他,用几两银子能买到这种品质的刀具,是秦易赚了。

简嘉督促着秦易:“别等一会儿了,现在就磨吧,对了,刀鞘要不要处理?会不会让人看出这是军中的物品?”

秦易因为简嘉的过分谨慎觉得可爱的同时,又无比欣慰。换做一般姑娘,根本意识不到这些武器的来源,她不但发现了,还将其中的利害关系分析得如此透彻。这样的姑娘,怎会因为一个男人神魂颠倒,做出不合常理的事?

“我会处理好,不会让人看出问题。”

秦易是个极好的猎手,经过他改造的刀具完全看不出先前的模样。褪去了军队威仪的刀具和长弓看起来灰扑扑,一点都不打眼,亲眼见证这一幕的简嘉竖起了拇指:“厉害了。”

三把长刀和匕首是秦易买了给自己用的,那这柄长弓应该是给秦朗练习用的吧?只是秦朗的个头还没长弓高,这样的他能拉得动弓弦吗?

想象了一下小小的朗儿努力拉弓的模样,简嘉被自己脑补得笑出了声:“说不定我们朗儿可以像刺客一样,小小年纪拉得动长弓。”

秦易伸手接过了长弓,轻声道:“这不是为秦朗准备的。”

简嘉愣了一下:“啊?难道你是留着自己用的吗?你还会射箭呢?教教我呗?”

秦易提着刀具背着长弓走向了自己的屋子:“夜深了,早些睡吧,明日还要忙碌。”

简嘉气鼓鼓地跟在他身后,念念有词:“小气的秦猎户,看不起谁呢,哼哼……”

到底如何搞钱?这个问题困扰了简嘉许久,直到梅雨季结束,她都没想到稳妥的赚钱方法。

梅雨之后到来的便是炎热的夏季,不到辰时,炙热的太阳便晒得人皮肤生疼。范夫子体型圆润,最受不了热。入夏没几天,他就改了授课时辰,现在每天早上天亮之后,范夫子就开始授课,上午上半天,下午休息,细算起来,比之前的授课的时间还要少半个时辰。

换做不想上学的孩子,听到这么好的消息早就欢呼雀跃了,炎炎夏日,谁高兴呆在闷热的房间对着枯燥的书本研读?大好的时光完全可以用来上山下河逗狗摸鱼。秦朗也觉得这样很好,范夫子从来不锁学堂大门,只要他愿意,可以一直呆在学堂中。他发现,同样是看书,在家中时他总是控制不住的想要分心,可是在学堂中时,他无比专注。

比起他的两位师兄,秦朗起步晚,虽然他天分高,可也要付出时间和精力才能赶上两位同窗。秦朗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因而他下午还是选择呆在范夫子家学习,遇到不会的问题还能及时问夫子或者师兄。

能多学一些东西,秦朗挺高兴的,可他心里还是有点愧疚。之前辰时上课,兄长正好从山上下来,能顺带着他到范家庄。可现在上课的时间太早了,兄长还在山上,只能简嘉送他来上学。因为他的原因,姐姐无法睡懒觉了。不仅如此,因为他下午想要继续学习,家里人有时还要给他送饭。

为了他一人,全家都不得消停,想到这里,秦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天色微亮,简嘉已经带着秦朗来到了范夫子家大门前,她先从马上下来,然后伸出双手将秦朗抱下:“好啦,晚点姐姐来接你。好好上课哦。”

秦朗抿了抿唇,轻轻拽了拽简嘉的衣袖:“姐姐下午不用来接我了,我能自己回家。”

简嘉眯着眼轻轻弹了一下秦朗的脑门:“想自己回家?还早了两年。等你再长高一尺,姐姐才会考虑这事。你就安心上学吧,小脑瓜里别想着有的没的。”

朗儿这孩子哪哪都好,就是太贴心了,有些时候简嘉宁愿他不要这么懂事。这段时间,他无数次告诉自己,他能自己上下学,不用她和秦易特意接送。

可二人怎会放心?从秦家到范家庄这段路全是山路,路边又没有人家,秦朗要是半路出了什么事,呼救声都没人听到。

听见简嘉的回应,秦朗闷闷地低下头,委委屈屈地应了一声。简嘉左右一看,见四下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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