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血腥的深深你会记住我吗(彩蛋)(完)
那把匕首被沈握温柔地圈住景深的手,一点一点靠近他胸膛上面。
那双手曾经带着景深摸的温度比这里更滚烫,更淫靡,更下流,可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产生了窒息的感觉,氧气似乎不愿意让他吸入,他也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距离那颗滚烫的心只有不到一尺距离时,竟然已经泪流满面。
泪水滴滴答答落到沈握宽阔健壮的蜜色胸膛上,景深被不知为什么的痛苦席卷,他却张狂地大笑,“深深,你是有一点喜欢我的吧?”
他已经无法说话,喉咙传来缓慢的刺痛,还含有些庆幸,泪水挡住了他的视线,不必直视那个人的眼睛,火热的视线完全将他烧起来,却不能如坠冰窟的景深温暖起来,反而因为这点珍贵的生命之火而愈发难受。
心绞起来,他喜欢沈握吗?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或许是真的不想杀了他。
“深深,拿好匕首,握紧刀柄,不用害怕,只要捅进去就好了。”此刻温柔的话语却成了魔咒般的蛊惑,景深清楚地看着自己拿起了匕首,按照他说的那样,刺进去。
444:宿主,杀了他。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沈握,你就能回去了……
杀了他,一切就会结束……
宿主,你还在想什么?杀了他啊!不过是一个人物,他又不会真的死……杀了他啊!
杀了他,杀了沈握……
醒玉,我好像确实有点喜欢你。
手被身下的男人再次握住,推进胸膛,刀片划开肉的音色一点也不好听,明明上个世界那么快就能割开自己喉咙的人,此刻却退缩懦弱,血液喷溅到雪白的浴袍衣摆上,还没有到心口,他忽然意识到,自己杀的或许不是沈握,而是自己。
明明那么痛苦,手臂上的青筋都暴起了,血液有些溅到了景深的脸上,他们都被血液浸泡了,分明很痛吧?为什么还笑着看他。
他来不及阻止心中想到那些男人们,第一个世界还好,他只是消失了,他们也会像自己现在这样心痛吗?第二个世界,他们看见自己的尸体染红了百合,会觉得难过吗?
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他不是不难过,只是没有意识到这份难过,也就没有预料到它会像洪水决堤般地袭上心头。
“深深……做事,要专心啊。”男人的声音虚弱下去,却带着疯狂地快乐,“你会记住我的吧?深深?”
带着淡淡咸味的泪水冲下了一些新鲜的血滴。
他已经说不出话,连呜咽都不完整,像只刚刚出生的小兽,他已经握不住那把匕首,闪着寒光的红刀子从男人胸膛滑落,带出又一大片的血,像是荆棘鸟为哄得红玫瑰绽放的最后一曲,他依旧笑着,癫狂和温柔并不对立,换个人来看绝对会被吓到。
“深深,你舍不得我,对吗?”那把匕首没有插进心脏,只差一点点。
伤口已经很重了,血还在不停地流,景深已然完全无措,傻傻地将自己的手捂上去,以为这样就能让他好一些。“你会死吗,醒玉?”
这个明知故问的问题让他发出了闷笑。
“作为临死之人的最后一个请求,”他将手递给景深,“深深,这次可以吗?深深愿意吗?”
真是色中饿鬼,男人挺了挺胯。
444只能下线,因为景深还偏偏真的答应了。
“嗯!”带着哭声的回应。
如此苦涩,如此血腥的性爱。
后庭被疯子男人用自己的血替他扩张,快感逐渐与心口传来的痛苦欺平齐,至于男人?他死都不怕了,这点疼痛更不要说什么了,他只要一想到自己会永远被景深记住,心情就愉悦得不行,哪里会管疼不疼啊?
手指按压到一个点,身上的人就像鱼一样跳起来,他闷哼一声,效果很好,景深僵硬着强忍着快感被他进入,即使虚虚坐在他腰那里的两股战战,都快要支撑不住了,还在心疼他这个临死之人,他真的,很喜欢景深。
喜欢到,即使明白他一开始很不乐意被他带回王府也很高兴,自己在真的死亡前遇见他。
“深深…嘶……叫出来可以吗?我很喜欢你的声音。”临死之人的大鸡巴还是那么的热情挺立,被柔软雪白的臀瓣包裹住,隐隐传来血腥扩张的气味,更让这个变态兴奋。
他的全身上下都是自己的血液,没有一处不是被自己沾染了。
多么美妙,多么愉悦。
“啊!好……好啊昂!哈啊!肏得太重了啊!慢一点啊!”景深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他的腰胯还骑在男人的鸡巴上,男人的血液还在持续流出,他们身上都是巨量的鲜血,交合的动作犹如两个亡命之徒般决绝。
鸡巴肏着柔媚主动的肠肉,里面的每一个青筋都被包裹住,这场痛苦而愉悦的性爱持续了很久很久,直到男人将积累了经年的精液喷进被打开的结肠口里,炙热的精液烫得景深再也支撑不住身体,倒在了男人已经逐渐不喷血的胸膛上。
他的手被男人勉强握起,“深深,你……不要忘记我……要记得醒玉……很爱……”
“很爱……很爱景深……”
沈握死了。
连接他们身体的性器还是硬着的,尸体也还没有僵硬,景深没动。
一个时辰后,那句身体开始变得僵硬,温度也终于不那么热了。
“沈握……”他哭干了眼睛,那根鸡巴从后穴里滑出时,444才上线。
“宿主,我们该走了。”
“我想再陪他一会。”景深没有穿好衣服,难闻的血腥味和精液组合,很是恶心,他明明是很不喜欢脏的一个人,或许是因为这血,顺着腿根留下来的精液是沈握留给他的最后一物,他分外舍不得。
“路人甲部门124536980-景深,请离开。”最终是主系统的无数分身之一,将跪在沈握身上的景深带走了。
这个世界病了。
沈握也不知道为什么偏偏是他记住一切,在这个畸形可怕的世界里面轮回一次又一次。
每一世都会遇见那个叫做苏怀瑾的天命之子,一切都应该为他让路,像他这样的大反派,自然也不例外,应当被他打败。
可阴差阳错,即使是第一世对这可笑命运一无所知的自己,也没有败在他的手下。
天命之子的头颅被寒刀刺下,滚落在沾满尘土的大道中,似乎也和那些他在沙场上砍过的敌人没什么两样。
那张被赞誉过“盛京翩翩玉面郎”的脸上,似乎还没有从不可一世反应过来自己被沈握杀死了,当时沈握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惊讶,自己凶名在外,杀一个对自己不轨的宵小之辈,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难道他也要因为这张面似芙蓉的玉脸对他垂青吗?
杀了就杀了,那些曾经为他说好话,为他筑高楼的男男女女,嘘声不敢大气喘息,在绝对的权势面前,他们能掀起什么浪?
沈握也没将他们放在心上,他回了府内,很晚了还在处理军中事务。
午夜过了,那一瞬很是奇怪,像是什么大力,将周围的环境扭曲,空间里的时光也在倒退,沈握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出现在了班师回朝的五年前。
他又怎么会是什么愚蠢的人,思索先放在一边,沈握强行按捺下了心中的震惊,面对着朝堂上的小皇帝汇报,也幸亏他的记性绝佳,加之只有一瞬不对劲,走神被看出来了也不要紧。
他提前注意到了苏怀瑾,隐秘地派手下监视羽翼未丰的天命之子。
天命之子这个概念是在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