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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人的模样,尽力避开会因为年龄增长而改变的特征。万幸的是莱鲁大妈的儿子还是很有特点的。

认真听完,莱鲁颤抖起来,猛地拉住维恩的手,几乎要跪下去:“我求求你,不要告诉别人,这确实是我的儿子……”

维恩连忙扶住她:“您冷静一点,我是维维啊,我怎么会告诉别人?我是向着您的。”

莱鲁眼神里流露出一丝信任,被扶着坐了下来,又喝了一口水,才想起来问:“你怎么会知道的,是不是他出什么事了?”

维恩把早就想好的说辞抛出来:“是我一个老乡打听出来的,您儿子好像最近赌牌欠了他的钱,他打听到您在这做工,正好我也在,就提了一嘴。”

莱鲁不敢相信:“不可能,我家布朗怎么会去赌牌呢?”可是描述的特征又是完全一样。

维恩笑笑,他在努力模仿安塞尔那种温和坚定的笑容,可是长相太过艳丽,让这个笑有些锋利:“要不您寄一封信问问吧,或者请假一天回去看看。我绝对没有骗您。”

莱鲁皱着眉头沉思着,维恩不想打扰她,便起身要出去。

莱鲁看见他的动作,急忙翻箱倒柜找到一枚小小的金戒指,有些讨好地递给他:“维维,大妈也没有别的,这个给你,你千万不要说出去,不然我可能……”她没有说完,哽咽住了,但是没有人比维恩更清楚会发生什么。

维恩知道这枚戒指是纯金的,上一世是他帮着典当的。可哪怕是再不堪的前世,他也没有扣下莱鲁的一分钱,更别提现在。

维恩把戒指帮她放在手心握好,轻声说:“我不会说的,请您相信我。”他抱住莱鲁胖胖的身体:“相反,您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找我,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帮您。”

他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我希望您永远幸福。

维恩(三)

莱鲁大妈还是放心不下,匆匆地请了一天假赶回老家。

而维恩也按部就班地开始了他的男仆训练。天还没亮,男仆们便换好白色衬衫,黑色马甲早早地集中在大厅中,列队等待。

负责管教他们的男仆长卡罗是维恩的舍友,此时故作严肃地背着手审视着仆人们的扮相,是不是上手帮忙整理一下。

他路过维恩身边时,满意地点了点头。青年哪怕穿着黑白两色的衣服,站在昏暗的灯光下,依旧像一朵娇艳的玫瑰。

卡罗有时候会很失礼地想:这样的外貌条件做低级仆人真是可惜了。就凭这张脸,干什么不能更来钱?

不过想只是想,维恩的母亲曾是庄园的仆人,这个老实勤劳的女人的遗愿就是儿子可以留下来,做正经人的营生,不要出卖身体。

可能这就是长得好看的人的顾虑吧,卡罗不无悲戚地想,不过至少他们还有改变生活的最后一条途径。

维恩学得很快,体态也很好,好像天生就是高级男仆的料。卡罗也夸他有贵族老爷的风姿,这都是他当初为了挤进上流圈子苦练的。

训练结束,领了各自的任务散开。维恩负责打扫客厅,他边想着怎么帮莱鲁大妈解决问题,边很熟练地弯腰擦拭着茶几,桌子,笔直的马甲下细细的腰窝若隐若现。

“咳。”

维恩转过头,看见安塞尔穿着黑色的披风,戴着帽子,身上覆盖了一层清晨的寒霜,应该是刚刚骑马散步回来。

“您不舒服吗?”维恩紧张起来,安塞尔之前也是从咳嗽开始,最后演变成了哮喘。本来调养得差不多了,可为维恩奔走的那段时间太过劳累,又能隐隐听到胸腔里的闷声。

安塞尔本来只是想提醒他腰露出来了不太雅观,可维恩的态度让他有点不好意思开口,只能顺着话点点头:“外面有点冷,出门的话记得多穿点。”

他的目光落在维恩贴身的衬衫马甲上,裁剪合适的布料勾勒出身体的曲线,并不是那种纤细的感觉,反而很匀称也很有力,就好像特意练过一样。

“很好看。”安塞尔露出欣赏的目光,轻轻地说,“去找管家再领一套换洗吧。”

维恩知道他又开始操心自己没有衣服穿,看来已经找管家了解过自己的经济情况了。这个时候的维恩确实很穷,每个月的工资都寄回家里补贴,平时也是两套制服来回换着穿,有的时候衣服洗了没有及时干,只能穿夏天的短袖短裤躲在一边等。

维恩觉得重生以来,变得多愁善感好多,鼻子又有些发酸。

他连忙转移话题,有些匆忙地放下手中的活,对安塞尔说:“对了,今天的早饭是绿茶配樱桃肉饼,夫人还没有起床,我先为您准备点食物垫垫吧,不然直接喝浓茶胃可能会不舒服。”

安塞尔挑挑眉,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跟在他身后。

维恩很快给他倒了一杯热牛奶,准备一片淋了芒果酱的华夫饼。照例将杯子餐具放在左边。

华夫饼是他专门烤的,外皮酥酥的,一口咬开,好像布丁似的内里弹而不粘,配上香甜的芒果肉,整个早晨都变得幸福起来。

安塞尔慢条斯理地吃完,嘴角带着笑。

维恩看着安塞尔有些孩子气的笑脸,好像呼吸都带着芒果的甜味,不禁也笑了起来。他就知道他会喜欢,以前一起出去旅游的时候,安塞尔买过好几次。他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在后来为了讨好贵妇学习做甜品时,也顺便学了烤华夫饼。

“很好吃,约瑟先生在哪里学的?”安塞尔慢慢地喝着牛奶,看上去很满意。维恩手上托着毛巾随时准备递给他,一边笑着说:“我不知道,我帮您问问?”

维恩打算回头就教约瑟先生怎么做,这东西不算太难,就是一个比例问题。

“嗯,加进下午茶的菜单吧。”安塞尔点点头。

晚上,蹲在门厅的煤油灯下面,维恩掏出破旧的本子,用炭笔在上面写写画画。

过去他喜欢用这种方法来整理思绪,但他识的字不多,很多都是用符号替代。

一连画了好几个方框,维恩悲哀地意识到自己很久没有写过字了,他攀上的那些贵族只是把他当作玩物,让他唱歌跳舞,却没人想要教他识字读书,他们只需要他的身体,至于精神上的需求另有他人。偏偏他还看不穿,甚至自鸣得意。

他认的字全是安塞尔教的。安塞尔会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地耐心地写给他看,只有在这时,维恩的笔下才会出现那种漂亮流畅的斜体字。安塞尔还喜欢午休的时候,靠在他的胸前,拿一本诗集,慢慢地念给他听,遇到复杂的单词,便会用温和低沉的声音为他拼读。

love。

维恩在纸上写下,这是他自学的。他还记得在一次温存时,他伸出手指有些笨拙地想在安塞尔的胸口写下这个单词。手指刚一碰到,安塞尔的胸口猛地起伏了几下,睁开疲惫不堪的双眼茫然地低下头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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