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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版) 第17节

 

像场景道具一样。我立马意识到这是房子里唯一的一瓶酒,而且是特意为我摆在那里的。

霍桑走过去打开冰箱门。我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就漫不经心地转过头去,努力不要显得太好奇。冰箱里和厨房的其他地方一样干净,对此,我并不惊讶。在我家,我们要么东西太多,要么什么都没有,有时候为了找到需要的某种食材,我会疯狂地翻遍整个冰箱。相比之下,霍桑的冰箱极为简朴。他似乎都在吃即食食品。大约有半打放在塑料托盘里,堆得很整齐。周围的空间很大,就像摆了一件达明安·赫斯特的艺术品,让人觉得没有胃口。蔬菜托盘有一半是空的,透过磨砂的塑料可以看到一些胡萝卜。这个冰箱的主人一定是个对食物没有特别兴趣的人。他可能会拿出一小包,直接用微波炉加热,都不会打开盖子看看他吃的是什么。这会儿,他从冰箱门上拿出一罐可乐,从冷冻柜里拿出一些冰放到桌子上。

“你不打算跟我一起喝吗?”我说。

“我有咖啡。”水槽旁边有一个白色的杯子,我之前没注意到。

他用两块冰,一些朗姆酒,半罐可乐,和一片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的柠檬……机械地做了一杯饮料,然后带着一点自豪感,将杯子推给了我。我又一次感受到,这是一个孩子在扮演成年人的角色。

他喝了咖啡,然后在桌子旁坐下。我从口袋里拿出四张折叠的纸推给他。“这些是你要的那几页。”我说,仍然和他保持着一些距离。

“哪里的?”

“书上的。我去见戴维娜·理查森时你没在,你说过想要这几页。”

“哦,对。”他把那几页纸放在一边,甚至都没有打开看。

“你至少应该说声谢谢。”

他认真地看着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么生气。难道他真的忘了我在敦特书店的遭遇了吗?“好吧,”他终于承认道,“你把卡拉惹毛了。”

“你能注意到,真是太好了。”我抿了一口酒,真希望他能给我来一杯葡萄酒或杜松子酒。

“我以为是她把那本书偷偷放进你的包里的。我猜你不喜欢‘末日世界’系列。”

“什么?如果是查尔斯·狄更斯或者萨拉·沃特丝,你就认为我可能会被诱惑去书店疯狂行窃吗?”

“不,老兄。我不是这个意思。”他的声音虽然充满歉意,但看起来仍旧很开心。

“你似乎不明白,那天在书店里发生的事情太可怕了!有可能终结我的职业生涯。如果这件事上了报纸,我就完蛋了。”我气得差点喘不上气来,“总之,不是她。是她的助手,米尔斯。”

“他也是个讨厌的家伙,他们很般配。所以你做了什么,把他们惹火了?”

我别无选择,只得从头解释,格伦肖探长是如何来到我家并袭击我的。“她想赶在你之前破案,”我说,“她想让我与她保持联系,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她。”

“这太荒谬了!”霍桑喊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等一下……!”我的手紧紧抓着玻璃杯,“我可能不知道是谁杀死了理查德·普莱斯——但就这一点来说,你也不知道。”

“我已经把范围缩小到了两个嫌疑人中的一个。”霍桑边喝咖啡边向我眨眼。

“哪两个嫌疑人?”

“这是我的看法。你不用知道,所以你也不会说。”

“事实上,我给她打过电话。”即使在愤怒中,我也不得不承认我心有愧疚,“我别无选择。她阻挠《战地神探》的拍摄,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我告诉她我们去过约克郡,还说了格雷戈里·泰勒被害的事。我说了在阿德里安·洛克伍德办公室发生的入室盗窃事件。”我等着看霍桑的反应,但他什么也没说。我又补充道:“我不得不告诉她一些事情,但是她说她什么都知道。”

“她在撒谎。”我原以为霍桑会对我更加恼火,但他并不在意,“卡拉·格伦肖和达伦·米尔斯都笨得像狗屎,我见过的警犬都比他们俩聪明。你可以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告诉他们,从头到尾。即便这样,他们仍然只会绕着圈跑,互相追对方的屁股。”

“你非要描绘得这么形象吗?”

“你可以每天给他们打电话,这样他们就不会烦你了。你应该早点告诉我这件事。说实话,老兄,我们的进度比他们快多了。在他们发现谁是凶手之前,你甚至有时间在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的商店里写完你的书。这也是我被叫来办案的原因。警察厅知道他们根本办不了这个案子,他们需要尽可能多的帮助。”

接下来安静了好一会儿。我又喝了点儿酒。他用的是有糖可乐,甜过头了,像是糖堆起来的。

“你真的知道谁杀了理查德·普莱斯吗?”我问道。

他点点头:“两人中的一个杀的。”

“好吧,至少给我一些暗示吧!你去过的地方我都去过,你见过的东西我也都见过。然而我还是不知道谁杀了他。你只需指出我漏掉的线索就行——那条最重要的线索。”

“不是这样的,托尼。”我可以看出霍桑想抽烟,但他不能吸烟,因为他旁边都是别人的家具和配件,“我以前告诉过你。你必须找到犯罪形态,这才是关键。”

我皱了皱眉,没有回应他。

“我还以为你写书的时候也是这样呢,难道不是先找到框架吗?”

霍桑的话让我大吃一惊,因为他说得太对了。在创作一个故事的开始阶段,我确实把它看成一个特定的几何构架。例如,我要开始写《丝之屋》的续集《莫里亚蒂》时,想用一种反转式的叙事方式,到故事最后可能会自行展开,有点像莫比乌斯带。《丝之屋》的封面看起来则像是字母y。一部小说是一个容纳八万到九万字的容器,你可以把它看作一个果冻模子,把材料都倒进去,然后等待它们凝固做好。但我从没想到侦探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工作。

“好吧,”我说,“那么理查德·普莱斯谋杀案的框架是什么样子?”

“死的不仅仅是理查德·普莱斯,格雷戈里·泰勒也死在了那辆火车下面,对此有三种解释。”

“这是个意外事故,或者是自杀,或者有人故意杀了他。”

“没错。每一种可能性都会改变整件事的形态。”

我在想:霍桑的话对我没有多大意义。也可能是朗姆酒的缘故。“你以前就一直想成为一名侦探吗?”我问他。

这个问题出乎他的意料。“是的。”

“小时候就想?”

他立刻有所警惕。“你为什么问这个?为什么想知道这些?”

“我告诉过你,因为我正在写的书是关于你的。”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敢问下一个问题,但现在似乎正是提问的时间。我追问道:“你认识约克郡的那个人吗?”

“哪个人?”

“迈克·卡莱尔。他叫你比利。那真是你的名字吗?”

霍桑什么也没说。他低下头,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办。当他再次抬头看我时,他的眼神里有一种东西,我以前从未见过,几秒钟以后我才意识到那是什么。他很痛苦。

“我告诉过你,我以前从没见过那个人。他只是认错人了。”

“我不知道是否该相信你。”

然后百叶窗放了下来。霍桑就是这样,他有办法阻止任何人靠得太近——他可能一辈子都是这样——当他再次开口说话时,声音柔和了一些,话语间却没有一丝情感。“老兄,如果我现在重新考虑我们之间的约定,你觉得怎么样?如果我现在说,写这本书不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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