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比起腿上与手上留疤失宠,只是过敏倒是因祸得福了。
“我们侍君从来没有过敏的东西啊?”温书百思不得其解。
萧乐接过药膏,放在鼻尖嗅了嗅,问:“里面加了薄荷?”
太医如实道:“近来天气炎热,伤处难免会红肿发热感到疼痛,所以太医们便在里面加上了少量的薄荷脑,对皮肤并无刺激,且对侍君的伤并无碍,却能起到清凉的作用,会舒服许多。”
萧乐将药膏扔回去:“他过敏是因为薄荷,沈廷对薄荷过敏。”
温书奇怪:“早年侍君用的药油里也有薄荷,却并没有过敏症状啊?”
对薄荷过敏的,不是这里的沈廷,而是现代的沈廷,夏天时候,他连柠檬薄荷水都不能闻见。
但是没想到穿越到这里,两个人的体质特征都开始相似了。
她随意解释道:“昨晚他在御景殿闻了薄荷脑油后便有些呼吸困难,想来就是薄荷的缘故。”
太医也应声:“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体质会发生变化,原本不过敏的东西是有可能过敏的。”
虽然薄荷是沈廷自身的问题,但药膏里面的一品红汁液却定然是有人故意为之。
萧乐抬眼扫向身边的大姑姑遇静:“一品红的事,严查下去,朕要马上知道结果。”
遇静连忙应下,肃着一张脸出去了。
她一直跟在萧乐身边,自然知道陛下对沈廷是多照顾。
事情的大小,取决于陛下的态度,陛下看重谁,那谁的事就是滔天的大事了。
遇静一出去,黎嘉景便率先拥了上去,忧心地问:“沈侍巾可曾有事?”
“侍君们放心,沈侍巾已无大碍,只是此事陛下震怒,少不得要好好查查。”
此事说要查也快,到下午,沈廷醒来的时候,便已经有了眉目。
遇静将花房的管事姑姑带上来。
姑姑垂眸道:“一品红在宫中并不时兴,所以少有侍君会要,宫中也只有两盆,这几个月里,只有虞侍巾让人端走了一盆……”
几个作为人证的侍人也跪下说:“前些日子,阖宫觐见之后,黎慎德请后宫诸位侍君喝茶,虞侍巾曾说过希望有朝一日沈侍巾容貌尽毁之类的话。”
“奴婢等均可以作证。”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题材,属于俺自割腿肉了,应该不会很长
虞乔被带进来,哭得声嘶力竭声泪俱下,漂亮的脸蛋都惨不忍睹了。
他方才还在外面看笑话,没想到查来查去竟然查到了他的头上。
“陛下啊~此事绝非臣妾所为~臣妾以九族起誓!”
太医院的小药童也站出来指认:“昨天夜里,沈侍巾的宫人曾来过太医院,逗留了许久才走。”
虞乔连忙解释:“昨夜臣妾嗓子疼,所以让宫人去太医院取枇杷露回来。”
他指向床上躺着的沈廷:“沈侍巾可以作证,昨天臣妾就是因为在麟趾宫被他强迫唱曲儿,所以才伤了嗓子,陛下,还请陛下明鉴啊!”
沈廷即使是死了,钉在在棺材里了,也要在墓里,用这腐朽的声带喊出:“是你昨天先在御花园唱歌想勾引皇上的!”[1]
萧乐把他按回去,给他塞了塞被角,小声呵斥他:“躺好你的。”
沈廷不甘不愿,重新用被子把脸遮挡起来。
宫人将虞乔宫里的一品红搬来,发现果然有叶子被残伤的迹象,而花房剩下的一盆一品红却毫无损伤。
“现在证据都指向你,你有什么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听到萧乐这样发问,虞乔跌跪在地,怔怔的想不出怎么才能证明自己无罪。
殿内侍君们神色各异,黎嘉景凝重地拧着眉,徐青鸟淡漠地垂眸,荣招妹见这场景吓得脸都白了。
只有贺兰承使连忙跪下,为虞乔求情道:“陛下,虞侍巾虽然与沈侍巾多有矛盾,对沈侍巾不忿已久,但也只是常在嘴边说说而已,绝没有胆子做出这样的事情来,还请陛下明察。”
虞乔感动地看着贺兰君卓,事到如今,只有他愿意为自己求情。
“陛下,我们侍巾绝没有害人的心思啊,说不定是有人偷拿了我们宫中的一品红来害人。”虞乔的宫人也为其辩解。
“那自虞侍巾搬去清净水榭后,有何人曾去过?”萧乐于是问。
“陛下,这宫中人多眼杂,若真这样论起来,便是人人都脱不了干系了,臣妾以为应当前往虞侍巾的宫中搜查,看看是否能得到线索,若是真有人陷害虞侍巾,窃取一品红,想必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贺兰君卓建议道。
虞乔突然惊恐失声,尖叫道;“不可!陛下不可!”
“臣妾认罪,一品红,一品红是臣妾下的,臣妾嫉妒沈侍巾有宠,又恨他欺压臣妾,所以才想到用这个法子的,陛下恕罪!”
不行不行,绝对不能让他们去搜查自己的宫中,若是真的搜查,那就全完了,那种东西断断不能出现在宫里,一但被查出,不仅是他完了,他三族恐怕都要跟着陪葬。
贺兰承使紧握着的手缓缓松开,摇晃着他的肩膀厉声指责:“我从未想过会是你做的。虞乔,是有谁威胁你吗?还是有人暗害你,你说啊!我一直拿你当兄弟,我不信你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虞乔忍不住落泪,他没想到在宫中,竟然能遇到像贺兰君卓这样的朋友。
果然人间自有真情在。
“既然已经认罪,那就传朕旨意,废虞侍巾为庶人,幽居清净水榭,无召不得出。”萧乐宣旨后,虞乔颤颤巍巍叩头谢恩。
他知道,今日之后,他这辈子都完了。
清净水榭本就是一个媲美冷宫的地方,平日里除却与他交好的贺兰君卓,根本没有人会去那里,更不要说皇上什么时候想起他了。
他这一辈子,就在清净水榭里囚禁到老死吧。
事情有了定夺,人们也就散去了,虞乔被拖走,只有萧乐留下了。
沈廷在被子里,钻来钻去像个猫猫虫。
萧乐掀起被子,看他在--≈gt;≈gt;
抓腿上的红点,一看见她,就不好意思起来,连忙把裤腿撸下去。
“回头让人给你开点药抹一抹,就不会痒了。”
“该不会留下疤吧?”沈廷忍不住想。
“留疤就留疤,你又不是小姑娘,还想这些?”萧乐不甚在意。
沈廷觉着萧乐要是不在意,他也就不在意了,不过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他万一真在脸上手上抓下疤,估计她还会嫌弃的。
他往萧乐身边蹭了蹭,把下巴轻轻架在她肩膀上,说:“痒。”
萧乐发髻上有一支红宝石的步摇,在烛光下亮晶晶的微微晃动,沈廷就去抓她步摇上的穗穗,握在手里把玩转移注意力。
他虽然现在瘦,但脑袋分量不轻,好在他只是虚虚地搭在萧乐肩膀上,不然早就被推开了。
“这件事真是虞乔做的吗?”他问。
“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像。”沈廷摇了摇头,“虞乔太笨了,这个方法太聪明,要不是我薄荷过敏,恐怕就要一直用这个药膏直到毁容,他怎么可能想得出这么聪明的办法?”
“你也没有笨蛋到无可救药。”
沈廷一时间没有想明白,萧乐到底是夸他还是骂他,他悄悄把萧乐的步摇拔下来,然后又插回去,再拔下来再插回去,然后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