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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节

 

“可是,后世一个水果三百耶。”一两银子等于五百也不是不可能啊!

尉迟敬德不懂李世民突如其来的小委屈,他对天幕念的那一大串航海必备物品比较有兴趣:“航海刀是什么?”

航海还要准备专门的刀?

李靖皱眉道:“没人关注那个万能的淘宝吗?有什么东西是万能的么?”

李世民:“钱。”

李靖无奈地看着李世民,觉得他在敷衍自己。

李世民解释:“钱就是万能的,你没听天幕说吗?淘宝系统,兑换率1两白银等于500块,500块在后世能买多少书啊!而且她还说了要买那些航海工具但是钱不够。

那不就是用钱买东西吗?这淘宝估计和天幕卖书一个样,只是天幕只卖书,而淘宝什么都卖。”所以是万能的。

当然得有钱。

【最后朱酒酒狠狠心买了一套化妆品和防狼神器,现代的化妆术就跟换脸术一样,她可以乔装成小太监混出宫去。

淘宝下单后会直接把货发过来,签收了才能拿到,不签收就会一直显示待收,七天后自动签收。

朱酒酒直接把它当成系统背包使用。

淘宝不能买安眠药,能买到的助眠药只有褪黑素这些,朱酒酒下单了一瓶褪黑素,把它碾碎后下在糕点里,然后把糕点赏给那些天天跟着她的宫女太监吃。

晚上再点上助眠的熏香,守夜的宫女果然睡得很熟。

朱酒酒轻声轻脚给自己花好了妆,带上一袋银子偷偷溜了出去。

第二天,成功混出宫的朱酒酒给自己化了个妆,成功潜入郑和的航海队伍里。

郑和第一次下西洋就带了两万七千多人,混进去她一个并不明显。

更何况朱酒酒对海上的情况说得头头是道,众人都以为她是个出海经验丰富的水手,半点也没发现是朱酒酒电晕了一个人,取代了他的身份。

郑和从南京出发,先去江苏太仓的刘家巷集合,再去福建福州长乐太平港驻泊等风扬帆。

与此同时,宫里也发现了朱酒酒不见了,其实朱酒酒走的第二天早上宫女就发现了,禀报徐皇后,徐皇后让人在宫中搜寻。

然而找了一天一夜都没找到,想起女儿玩命拒婚,徐皇后慌了,连忙去找朱棣。

朱棣下令翻遍整个皇宫也要找到公主,此时的朱棣和徐皇后都没想过女儿已经出宫了。

皇宫守卫森严,而且明朝命妇都有缠足,行动不快,咸宁公主又自小娇生惯养,她走到宫门口都够呛,怎么可能出宫。

却不知朱酒酒来的第一天已经把不合脚的鞋子丢了,她可没有穿小鞋的习惯,谁爱穿谁穿去。

幸好明初的裹脚只是缠小穿小鞋而已,放开还是能恢复。要是中后期那种骨折的三寸金莲,朱酒酒觉得完全没必要挣扎了,还是直接死回去等轮回吧。

朱酒酒运气很好,才刚到福建,第二天就能扬帆起航了。

多日来的担惊受怕在这一刻烟消云散,朱酒酒看着茫茫大海差点感动哭了,她宁愿葬身大海也不想当什么明朝公主。

明朝公主是人当的吗?不仅要做政治的牺牲品,还要做美丽的花瓶,不能有一点自己的想法。

没得权力就罢了,连自由都没有。

不过是朱家养猪场的一员罢了,还是最没牌面的那头猪,到了中后期,连太监都可以操控公主的婚事,啧,明朝公主连现代的猫狗都不如。

还想要她嫁给宋瑛?自己嫁去吧大猪蹄子朱棣。

说什么‘才足矣,何貌为?’呸!你找妃子的时候怎么不说这句话?】

永乐时期

朱棣脸色分外复杂,一张脸如同调色盘一样,忽青忽红,“……”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问身边的小太监:“咸宁公主呢?”

公主的事情他哪里知道啊,小太监苦着脸试探问:“奴才让人去宣四公主?”

朱棣想到大臣们要不了多久就到了,摆了摆手:“算了。”

他晚上再去找臭丫头算账。

后宫

真正的咸宁公主朱智明一脸崇拜地看着天幕,居然敢这么骂她老爹,真……爽啊!

不过想到自家老爹的脾气,朱智明可不敢摸老虎的胡须,“走,去看母后。”

十三岁的咸宁公主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她爹。

不过没关系,娘说的话管用。

朱智明走得很快,自从天幕说了裹小脚是陋习后,徐皇后就再没让她缠足。

穿合脚的鞋子走起路来果然舒服!

天幕说得对,谁爱穿小鞋谁穿去。

凭什么让她们受罪,她们又不爱穿小鞋。

洪武时期

朱元璋气得直拍桌子,“岂有此理,什么叫养猪场?还明朝公主连猫狗都不如?你¥;ap;”

老朱骂完,将炮火转向罪魁祸首:“朱棣!你养的好女儿!”

朱棣被吼得虎躯一震,忙道:“父皇,这都是后世人胡编乱造,我的女儿乖巧可爱,肯定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呵,”朱元璋冷笑,“朕辛辛苦苦打下大明基业,留给后代子孙享受不尽的财富,你们却不知感恩,还说出这样的话,我老朱家没有你们这样的儿孙。”

朱樉一听战火燃烧到他身上,连忙扑赔笑:“父皇,那是老四的女儿,与我们何干?”

“朕对你们仁至义尽,既然不想被当成猪养那就自己凭本事吃饭去,往后宗室待遇都要减,不管是亲王还是什么王,都要减,五代以后没待遇了,自己谋生去。”

众人傻眼了:“父皇!不要啊!”

朱棣被惊得瞪大了眼睛,父皇这是被气狠了,还是早有打算想削减宗室用度?

可这打着他家女儿的名头,是不是不太好啊?朱棣:“父皇,这些小说都是后世瞎编的,九分假一分真,何必当真呢?”

朱元璋被他们吵得头都大了,“都给朕住嘴。”

【上学的时候我们都背过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时间是公元1492年。

而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我国也有一位著名的航海家,他下西洋的时间比哥伦布早了八十七年。他就是郑和。

郑和七下西洋的事迹我们初中的时候都有学过,但历史书上并没有告诉我们郑和是太监。

是的没错,郑和其实是太监,但他的战功赫赫以及伟大的航海家身份,让人下意识忽视了他太监的身份。

了解过郑和的生平后,就会发现这位著名的明代航海家、外交家有多了不起,宫刑对男人来说不亚于酷刑,很多太监也因此而心理扭曲,变成变态。

可是郑和没有,郑和文武双全,为人正直果敢,并没有因为童年的不幸遭遇留下心理阴影。

他善于抓住机遇,敢于冒险,在靖难之役中屡立战功,成为朱棣的心腹之后二十八年间门七下西洋,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航海事业,是中国第一位航海英雄。

也正因如此,才更显得郑和的可贵。

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要把郑和拉出来单独说?对!没错!就是你们想的那样,他就是本文的男主。

野心勃勃的逃婚公主战功赫赫的千古第一名宦,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公主美强惨但正直的伟大航海家。

就问你们刺不刺激?】

永乐时期

朱棣眼前一黑,差点没晕过去。???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不会吧,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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