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
何小兰雀跃扭捏的走到夏烈面前,手里拿着纸和笔,有些激动的道:“夏烈,我是你的粉丝,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闻言,夏烈心里倒是一点不意外,反倒生出一种了然的感觉来——怪不得这女孩从下车看到自己的时候,表现就那么奇怪。
她之前就有猜测,她可能是自己的粉丝,果不其然。
夏烈接过她的纸笔,行云流水的在她的本子上签名。
何小兰看着,有些高兴的道:“今天早上就是我接的你的电话,我当时就觉得你的声音特别耳熟,后来听你说金丝猴……”
她本来是不相信的,可是当确定打电话的人是夏烈之后,心里反倒是肯定了。
“之前你的直播,小金丝猴有出现过!”所以她才能确定这事是真的,并且第一时间跟蒋科长汇报了这件事,才有他们今天走的这一趟。
也就是说,要是换个人,今天这事他们可真的不太会相信。
夏烈将签好名的笔记本给她,道:“那我要先谢谢你了……对了,你们要吃西瓜吗?”
“吃,吃西瓜?”何小兰瞪大眼睛,就连旁边在收拾东西的其他人动作都是一顿,一双眼几乎是biu的一下就冒出光来了。
夏烈觉得有些好笑,道:“切了一个,总不能全给小金丝猴吃了吧,我还怕她闹肚子了,剩下的大半个,就给大家分了吧。”
其他人:还有这样的好事?!
等最后大家吃到西瓜的感觉就是,真的太t好吃了,真的和他们想象中的那样又脆又甜的,而且在爽脆的口感中还带着一点沙沙,真的就是味道特别完美的一个西瓜。
“太好吃了……”
大家捧着手里的西瓜,小口小口的啃着,生怕吃得大口了,一会儿就吃没了。
——好东西,就是要这么慢慢吃啊。
夏烈家的西瓜不算大,但是挺圆的,那个青皮的颜色看起来特别的漂亮,让人忍不住有种添加了滤镜的怀疑。
大半个是肯定不够吃的,她索性又去拿了两个来,都打开了。
反正都是请人吃,她也不缺这两个西瓜。
不过她这举动在何小兰他们看来,那就是像是在看一个大善人——这夏小姐是什么好人啊,这么好吃的西瓜,竟然给他们连开了两个!
太感动了~
两个多西瓜,就算蒋科长他们有五个人,也足够吃了。
蒋科长他们总有种预感,吃完夏烈家的西瓜,再吃外边上市场上卖的,他们被养刁了的嘴怕是难以满意了。
有人机灵,当即问:“夏小姐有种西瓜卖吗?什么时候能卖啊?现在能预定吗?”
夏烈:“……我家西瓜要八九月才熟了,现在还是苗了,预定太早了。”
“不早不早。”说话的人一口说,“我觉得现在这时间刚好合适,我给你留个电话,等西瓜熟了,你直接发消息给我,我自己开车来买!”
这人实在是热情,夏烈推不过,便应了:“行吧。”
而这话一开头,其他人,就连看起来稳重老沉的蒋科长都忍不住订了两个——他们倒是想订多,可惜夏烈只许一人订两个,多了不给买。
这样,夏烈手机里就多了五个联系方式,蒋科长他们离开的事后,在小金丝猴上的事情忍不住多说了几句,让她之后要是小金丝猴有什么问题一定要打电话通知他们。
夏烈自然是应了的。
而蒋科长他们回去路上,有些发热的大脑逐渐变得冷静下来,再回想他们这群人的表情,都忍不住想捂脸:
“唉,真是不好意思,夏小姐家的两壶茶都被我们给喝完了……我们简直就像是跑人家打秋风的穷亲戚!”
“呜呜呜,我的形象,我在我偶像心里的形象啊!她会不会觉得我是猪啊!”
“不过夏小姐家的东西真好吃啊,这西瓜真的是天选西瓜啊,吃过她家的西瓜,我再怎么能接受外边的那些西瓜啊?”
“她家的花茶真的好喝啊,可惜是她自己种来喝的,不卖。”
“茶才好喝了,以前我还说科长爱喝茶是矫情,现在才发现,原来小丑才是我……啊,科长我没骂你啊!”
……
金丝猴(二)
等林业部的人走了, 夏烈又摘了四个西瓜,给二爷家送了两个,楚云琛家也送了两个。
绿色薄皮的西瓜出场就获得了大家的喜欢, 让楚爷爷直接感叹, 早该把自家孙子打包送给夏烈了, 这样他早就能吃上这么好吃的西瓜了啊。
西瓜夏烈也挺喜欢吃的, 尤其是这两天天热,西瓜放在冰水里湃上一段时间, 再切开来吃,冰凉的瓜肉别提多消暑了。
小黑和小白也爱吃, 一只狗能吃好大一块了, 不过夏烈怕它们拉肚子,倒是不敢给它们多吃。
最后,就是家里的第四个新成员小金丝猴了, 当然,是短暂的,毕竟不知道哪天它就在山下夏烈家呆腻了, 就打算回山里去了。
小金丝猴还挺好养,不挑食, 只要是夏烈用异能催生的东西,它吃得都很欢快。
不过夏烈还是打算之后给它用玉米做点窝窝头,免得营养不了。
说到玉米,他们村非大棚的第一批嫩玉米倒是熟了,夏烈之前请人种了大概五亩地的玉米, 长成后用异能滋养了一段时间, 现在的玉米长得可壮实了。
夏烈想着要给小金丝猴用玉米做窝窝头, 就去地里掰了几个来。
今年他们村这边雨水不错, 玉米长得好,不过夏烈家的玉米仍然是长得最好的,各个个中翘楚,玉米杆葱茏茂密,一根根又高又大的,上边最少也长了两个玉米棒子。
现在的玉米棒子才刚长出来,是最嫩的时候,外边裹着绿色的壳,伸手剥开外壳,里边是白生生的玉米粒。
白色的玉米粒超级嫩,嫩到哪种地步了,就你用手指掐一把,立刻就有白色玉米汁爆浆出来,真的就是里边“包着一汪水”。
这种玉米,现在还太嫩了,但是稍微再长熟一点,就可以掰下来煮嫩玉米吃了,特别甜特别的糯。
——夏烈特意种糯玉米,她喜欢吃这种,倒是不怎么爱吃水果玉米,觉得没有糯玉米好吃。
她在玉米林里找了一会儿,找了几个可以吃的掰了,准备拿回去煮嫩玉米吃……家里现在人口众多,她得多摘一些,最后大概摘了九个。
回去路上,碰上村里人,看见她身后那半篓的玉米,都问:“你家玉米熟了啊?那我家的应该也差不多了,回头我也去掰两个来尝尝……”
好香就是从这一天开始,村里就开始流行起来了吃嫩玉米的风潮。
掰回来的玉米就是水煮就很好吃了,剥去外壳丢在锅里,大火直接煮,煮到白色的玉米变成了黄色,这才捞了起来。
刚捞起来的玉米特别的烫,你要是着急吃,可以先将它丢在冷水里冷一下,不着急就放在一边慢慢放凉。
夏烈家的玉米很大一个,有她两只手那么大,玉米颗粒也大,一颗颗的长在上边,像是陈列整齐的宝石,每一颗都是鼓囊囊的,没有一点的干瘪,看上去格外的漂亮和舒适。
煮熟之后,黄色的玉米粒散发着一股独属于玉米的香味,又带着几分甜味。
夏烈好久没吃嫩玉米了,菜市场倒是有卖的,不过都是大棚粒出来的,总觉得没有应季的这么鲜嫩,此时看着热腾腾的嫩玉米,她也有些迫不及待了,等稍微冷一点,就张嘴一口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