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这道菜,其实对于厨子的厨艺要求很低,它最挑剔的,是做它的的食材,食材稍微有点不新鲜,就会大大影响这盘菜的味道。
而这样的一道菜,却也将食材本身的鲜、嫩给凸显了出来。
好吃啊!
一桌上的菜,被全部扫荡,就连何叔做的披萨都没留下一块。
这披萨,之前倒是没多让人注意,毕竟菜太多了,大家要品尝的实在是太多了,而亨特一家,吃多了披萨,现在只想尝尝华国菜。
最后,还是夏烈先吃了一块,吃完之后,眼前不由得一亮。
何叔的手艺,真的是没得说。
刚出炉的披萨吃起来,真的是表皮酥香,而馅料丰富柔软,别有风味的芝士配上咸香的腊肉,滋味可以说是丰富无比。
不得不说,吃惯了华国菜,突然再吃国外的披萨,倒是让人觉得挺好吃的。
其他人看夏烈吃了一块,才想起来还有披萨,都一一品尝了一下,将其给分食完了,只能说,却是是好吃的。
等饭吃完,所有人,包括亨特一家三口,都毫无意外的挺着肚子瘫在椅子上,真的就是瘫,因为吃太多了,肚子鼓胀胀的不太舒服,只有这么瘫着,才让人觉得舒服一些。
还好何叔有先见之明,用山楂煮了消食汤——他也算是熟能生巧了,毕竟每次这么聚餐,大家都得把肚皮给撑圆。
吃完消食汤,好一会儿大家才感觉肚子舒服了一些。
这时候已经是大中午了,今天有太阳,晒在人身上真的是舒服极了,让人颇有些昏昏欲睡,困倦上头。
作为主人家,夏烈带吃饱喝足的亨特一家三口在村里溜达了一圈,权当消食。
村里人现在属于闲暇的时候,山上活计不多,赶在入冬前将要种的种下就行了,因而时不时能在村里看见人,大家看见外国人模样的亨特一家,都十分的好奇。
夏烈不免跟亨特夫妇两解释了一下,帮村里人跟他们收了声抱歉。
好在,亨特夫妇两并没有觉得受到冒犯,甚至感觉心情十分的惬意。
溪源村的风景是真的不错,山青水绿,蓝天白云,最主要的是,吃食太美味了,亨特一家在村里呆了一天,就有些不想离开了,直接表示要在溪源村住两天,就当带孩子散心了。
为此,他们还给了夏烈五千块钱的食宿费。
夏烈:“……”行吧。
她将三人安排在自己家,其他家并没有她家方便,不过事先她说明了,之后的吃食可没有这一天好,毕竟今天是她专门请何叔帮忙的,之后肯定是在自己家吃的,总不能一直劳烦何叔。
夏烈带他们到休息的房间,这个天气,乡下温度已经很冷了,十度以下了,因而铺的都是厚被子。
新棉花做的棉被,盖起来厚厚重重的,看起来像是能把人给压在被褥里去。
除此之外,夏烈还各往他们屋里放了一盆月白草,就放在床头柜的地方,月白草这时候还没枯萎,花茎笔直,蓝白二色的花朵看起来纤弱单薄,有种细弱清雅的美丽。
“这是什么花?”小亨特问。
夏烈弯下腰,笑道:“这是月白草,是一种香气能让人好眠的花朵,是一种很有用处的花朵。”
小亨特脸上露出几分懵懂,突然说了句:“失眠不好,我不喜欢失眠。”
夏烈忍不住笑着摸了摸他的头。
她知道的,抑郁症患者,严重的,一般都会带有很严重的失眠症状,小亨特大概也是其中一员,正是因为体验过失眠的痛苦,所以才会说出讨厌失眠的话来。
她站起身来,笑着跟亨特夫人道:“你们早点休息吧,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亨特夫人笑着跟她道谢:“谢谢。”
等夏烈离开,亨特夫人就躺到了床上,和国外的好友们分享着今天的情况:“……我们暂时就不回去了……”
“哦,这个地方太棒了,我们打算再多留几天。”
“美味的华国食物,还有好喝的花茶。”
“当然,还有同样美味的鲜花饼……”
在亨特夫人与好友们的交谈里,“美味”这个词,是出现频率最多的,简直让好友们都忍不住有些好奇了——到底是么好吃的美食啊,竟然让亨特夫人这样夸奖?
很多人第一次,对亨特夫人嘴里所说的这个地方产生了兴趣。
“溪源村?”
……
在陌生的地方睡上一页,亨特夫妇以为他们会失眠的,可是没想到,却是一夜好眠,躺下之后没多久就相继睡了过去。
等第二天,他们醒得也早,充沛的精神彰显了他们昨晚一夜的好眠。
亨特先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作为一个肩负着家族企业重担的中年男人,他其实是有一点小小的失眠的,不是很严重,就是每次晚上睡觉,都要辗转许久才能睡得着。
而昨晚,他基本忘记了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好像躺下之后就开始觉得困倦了,然后就睡着了。
亨特先生:问就是一个茫然。
等他穿好衣服出去,就和刚好也关门出来的亨特夫人和小亨特遇上了,夫妻两人相视一眼,都发现对方精神很不错。
交谈之下,才发现两人昨晚睡得都很好,而且基本都是秒睡的状态。
亨特夫人想起了夏烈给小亨特说的话,回忆道:“我好像听夏小姐说过,她放在床头柜上的那盆花,有能让人好眠的作用?”
亨特先生惊讶:“那盆花?”
他没多注意那盆花,隐约记得,那是一盆蓝白色的花,是一种他从未见过的花。
夫妻两人说话间来到了前院,夏烈正在做早餐。
见他们醒了,将准备好的洗漱用品给他们,让他们去洗漱,等他们一家三口洗漱完出来,已经可以吃早餐了。
早餐夏烈煮了粥,还煮了酒酿小丸子,厨房里一片氤氲热气,粥香和酒酿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更加朴实,也让人觉得安心的香味。
配粥的是咸鸭蛋,老坛里泡着的各种酸菜。
粥是南瓜小米粥,乡下土灶大火大锅慢慢熬出来的粥,粥油都被熬出来了,微微放凉之后,面上就起了一层“薄膜”,带着几分油光。
再看里边的小米和南瓜,南瓜基本被煮烂了,和小米已经融为一体,不分彼此了。
这时候用勺子舀上一口放进嘴里,粥稠味香,带着淡淡的属于南瓜留下的清甜和香气,十分爽口,其中又夹杂着小米独特的口感,很是好喝。
夏烈剥了个咸鸭蛋配粥,微微泛着青色的蛋壳去掉,露出里边雪白的蛋白,蛋白剥开,橙黄色且咕噜噜冒着油的蛋黄就露了出来。
这蛋黄用来配粥,真的是一绝。
咸香细腻的蛋黄放在粥里,整个粥的滋味更加丰富醇厚了。
亨特先生看着夏烈的动作,有些笨拙的拿了一个咸蛋黄,学着夏烈的吃法,试探的吃了一口,就这一口,他的双眼顿时就亮了。
这个蛋黄用来配粥,也太好喝了吧?
当然,咸蛋白也不捞,虽然有些咸了,但是口感却格外的细腻顺滑,和一般的咸鸭蛋完全不一样,配粥也是很好的。
亨特先生立刻喝妻子分享了这个吃饭,不出意外的,亨特夫人也很喜欢这个吃饭。
至于小亨特,他先吃的是酒酿小丸子,相比软糯香甜的粥,白白胖胖可可爱爱的糯米小丸子更合他的心意,软糯小颗的小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