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辟蹊径,让它发挥余热。
七十年代的吃穿用度都中规中矩,但总有些城里的“洋女生”想方设法凸显魅力,她们有的会把棉布裙穿在身上,再在腰间扎上一条皮腰带,腰肢纤纤十分吸睛。
这双白网鞋,就算是再转卖出去,也不过两块钱,还得赔五毛。
所以,她想利用脑海中超前的知识,在小白鞋上用彩铅画上漂亮的印花图案,再去供销社门口小心蹲守,总能找到一个愿意出高价购买的“时髦洋女生”。
说干就干。
顾月淮抽出一支浅色彩铅,现在白网鞋上勾勒出线条,再一一着色,不多时,鞋子上就多出一串串内面鲜红,外面橙黄的凌霄花,给小白鞋平添几分生气和色彩。
一只鞋画完,另一只则又勾勒出了不对称的凌霄花藤蔓。
两双鞋摆在一起,浑然一体,还真多了几分艺术品的味道。
顾月淮看着画好的鞋子,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时,她突然想到上辈子自己被护在象牙塔中,无所事事时,由他手把手教画画的场景,那时,她甚至在痴心妄想,如果当初先认识的是他就好了。
总归,这辈子能把“痴心妄想”变成现实。
她有些不敢想,再见他时,她要说什么。
顾月淮怔了许久,半晌,她苦笑着回过神来,还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脸,当看到自己肥嘟嘟的手时,哑然一笑。
她怎么忘了,她现在还是那个人见人嫌,浑身赘肉的肥婆。
自己现在这副模样,怎么见他?
来年是个丰收年
“哎哟,囡囡呢?囡囡?”
在顾月淮陷入沉思中时,外头传来顾至凤的声音。
顾月淮回过神来,把彩铅放下,出了屋。
顾至凤坐在外间的炕上,似是刚睡醒,眼神还有些迷糊,不过,脸上隐隐的后怕十分显眼。
顾月淮微讶,叫了他一声:“爸?你怎么了?”
顾至凤一看到她,就光着脚跳下炕,抓着她的手臂上下看了好几眼,半晌,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抬手摸着额角的冷汗道:“爸做了个梦,怪可怕的。”
顾月淮动作微顿,抬眸看向顾至凤,原本想问是什么梦的,最后说出口的话却是:“只是一个梦罢了,爸,你放心,咱家日子会很快好起来的。”
一个噩梦而已,有她这个捡回一条命的“恶鬼”在,又有什么可怕的?
顾至凤点了点头,投给顾月淮一个肯定的眼神:“囡囡你放心,明儿爸就带你哥去黑……”话刚说到这里,他就哑然地眨了眨眼,突然想起已经答应过闺女不再去黑市了。
顾月淮也眼神危险地看了他一眼,声音很重:“爸!你答应过我不再去了!可不能食言而肥!明天,你就和大哥一块儿去地里集体劳动,赚工分!”
顾至凤尴尬一笑,连连点头:“成!我闺女说啥都成!”
他答应完才反应过来,疑惑道:“和你大哥一块儿去?那你二哥三哥咋办?坐在家里?那咱家这债得还到啥时候去了?不成不成,他俩可不能闲着喝西北风。”
顾月淮平静的目光中带着几分从容:“爸,任天祥才刚说咱们一家整天在黑市做小买卖,投机倒把,第二天咱们一家就都去上工了,不是摆明了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