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全丽华心眼针尖大,但凡有点不如意就会把门锁上,自己躲出去。坚决不允许陶秀兰和沈雪青用他家的厕所。
当然了,如果当天沈志诚也在老宅,她是万万不敢的。
沈志诚眉头拧成了川字。如果是这样,事情可就变味了。
他平日里不着家,大部分时候事情不跳到面前,他也不在乎。但他沈志诚也不是泥做的菩萨,他的女儿,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欺负的!
沈志诚思索了一阵,拍板定性:“以后不想去老家,咱们就不去了。明天我下乡一趟,去和你大伯说清楚。”
这可真是,太好了!
沈雪青心里瞬间放开了烟花,但是面上还是一副受尽委屈的样子。
沈志诚摸出钱包,数了一沓钞票递给女儿:“不是说东西碎了吗?这点钱你拿去,给自己添点吃的玩的。最近缺什么和爸爸说,爸爸都给你报销!”
告状还有意外之财,沈雪青的嘴角绷不住地上扬了。
她接过钱,响亮地回了一句:“谢谢爸爸!”
气氛缓和,一家人开始吃饭了。
饭桌上,沈志诚对着女儿又夸又哄,但是又明显有点不走心。
沈雪青全然假装自己看不到,就当自己是个漏风棉袄吧。
陶秀兰则是完全没注意到。
她欢天喜地地找了一个小布包出来,把那一沓钞票都细心地卷好放进去,给沈雪青当做临时的钱包用。
这一卷零碎钞票,数数也有个一百多呢。这年头,当老师一个月才七八百,这些钱,给小孩子当零花称得上阔绰。
丈夫平时只给很固定的生活费,或者直接拿东西回来。陶秀兰囊中羞涩,对女儿是远远没有这么大方的。
现在女儿得了这些钱,这个月生活费就宽松点了。陶秀兰是打心眼里在高兴。
桌子上五六个好菜,沈雪青吃的津津有味的。
快吃完的时候,沈志诚的筷子在菜里点了点,像是不经意间随口说了一句:“你堂哥今天我也见到了,很有出息,大人之间的事不用影响到你们小辈的感情的。”
堂哥?沈胜利?
沈雪青脑海里模糊地浮现起一个瘦瘦高高,西装革履的身影。
关于这个堂哥沈胜利,沈雪青的印象不是很深,只记得明面上沈胜利上辈子没有得罪过她。
这个年代,沈志诚看重这个侄子无可厚非。只要不是和她有利益冲突,沈雪青懒得管这么多。
于是,沈雪青把装满钱的小布包妥帖放到衣服内袋里,乖巧地表示:“好的,爸。”
劝人了
哄好了女儿,又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答案,沈志诚春风得意地走人了。
陶秀兰追出来站在走廊上,纠结要不要跟丈夫要点钱。她想多买两只土鸡给女儿补补。但是看着丈夫腰间别着bp机,哼着小曲儿的样,她又不敢上去败兴了。
她转头回来,又闲不住,拿起抹布去擦女儿的房间了。
沈雪青爱干净也爱美,从小衣服沾了泥点子就立刻要换,头发梳地不好看也要闹。
刚开始的时候,陶秀兰也想过是不是把女儿养的太娇气了。以前在农村,没见过谁家女孩能睡到日上三竿不起来的。
但沈雪青实在是争气,到哪上学都被老师连轴夸。连带着她每次去开家长会也都脸上有光。
丈夫也因为女儿越来越有出息,每个月给的生活费都多了。
现在女儿马上要上大学了,陶秀兰心里又是骄傲又是空荡荡的。只能靠着时不时的打扫舒缓一下心里的不舍。
擦完了一遍书架,陶秀兰一低头看到垃圾桶里一整打的信件,“唉哟”了一声。
她记得女儿一直写信和人交流来着,现在怎么掉到垃圾桶里了?
沈雪青进屋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她妈很珍惜地拍着郑长平寄来的信,还帮着一点一点地擦掉上头的脏东西。
沈雪青一言难尽。
“妈,别擦了,扔掉吧。”
陶秀兰停下了,抓着信有点不知所措:“你不是之前很爱惜这些的吗,我以为是一不小心掉进去的,所以……”
沈雪青不知道怎么解释,含糊地说:“我才知道这个笔友是个男的,所以不想继续聊了。”
“唉哟,这的确是不好!”陶秀兰老思想,吓了一跳,拎起信封看了看。“这么一打纸呢,倒是有点浪费。那我拿去卖废品吧。”
“也行。”废物利用也挺环保的,算郑长平能做的最后一点贡献了。
陶秀兰拎起信纸,放到了外面客厅柜子下面,那里还夹杂着一些沈雪青以前的草稿纸之类的,预备着等收废品工人上门呢。
陶秀兰看到废纸堆,想起来丈夫之前交代的事情。女儿考上大学是一件大喜事,不光光是乡下要请客,城里最好也摆一桌,散散糖。
于是陶秀兰转头问:“乖乖啊,到时候我们请客吃饭,你有没有想请的同学啊?还有你的各科老师和班主任,你写个单子,妈妈去请人家一起来吃饭。”
沈雪青头皮发麻。她现在哪里还记得自己的高中老师每一个具体叫什么?
害怕陶秀兰继续追问,自己露馅。沈雪青干脆抓起钥匙往裤兜里一塞,准备避避风头。
“妈,我出门去逛逛!”
“哎你等等!”
陶秀兰追出来往女儿手里塞了水壶和包,嘱咐她晚上早点回来。
沈雪青点头,一溜烟就下了楼。
重生回来,她还没有好好逛过街呢。
1999年,街上多数还是以自行车和公交车作为主要出行工具。路两边都是高大的梧桐树,绿化带也很简陋。
五金店的师傅坐在门口做活,火花滋滋往外冒。熟菜店的老板娘撑着头要睡不睡的,看到有人来了才打起精神。修自行车的老伯一般呆在拐角,没客人的时候会和报刊亭的老板吹牛闲聊。
这一切在沈雪青眼里,都熟悉又新鲜,看的她眼花缭乱的。
走了一路,沈雪青热的直冒汗,拿出水壶喝了一口,才佩服起陶秀兰的先见之明。
1999年的街上没有随处可见的奶茶店和便利店,没带水的路人在大夏天是很难熬的。
运气好的话,路边会有卖甘蔗的小摊子,还会有从冷库批发了冰棒沿途叫卖的自行车。一些路边小吃店里也有酸梅汤卖,但是这些都不如白水来的解渴。
最重要的一点是,沈雪青总觉得这些都不太卫生。
咕咚咕咚灌了个爽,擦擦头上的汗,沈雪青转角看到了鲜红的四个大字招牌“新华书店”,眼前一亮。
现成的合适蹭空调的地方啊!
沈雪青去书店,除了想蹭空调凉快一点,还有点别的想法,只是她资料没找到多少,却碰到了一个熟人,高中的好朋友,崔晓丽。
崔晓丽率先看到的沈雪青,热情地过来拍拍她肩膀打招呼。
“红梅你在这啊,那正好,省得我找到你家去了。班长他们商量着搞一个同学聚会,就定在下个月中,你来不来啊?”
同学聚会?那来的正好。沈雪青点点头:“可以啊,大家最后一次聚聚,也不错。”
崔晓丽从口袋里拿出班级名册,在沈雪青名字后面画了一个勾,高兴地说:“那可太好了。你来的话,咱们班肯定大部分都人来了!”
“我有这么大号召力?”沈雪青被逗笑了。
崔晓丽拉着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