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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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是一位四十多岁,花白头发的男法官。他身旁的男审判员正在宣读一审刑事判决书。
“下面由公诉人宣读抗诉书。”待审判员宣读完刑事判决书后,审判长说道。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认为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说完,一位三十来岁的男检察员向审判长提交了检察院撤回抗诉决定书。
啥?撤回抗诉了!早说啊,搞的我们白忙活一场。方轶身旁的周颖瞥了一眼对面的检察员,对他十分不满。
审判长松了一口气,暗道:兄弟,撤回抗诉你咋不提前通个气啊,好吧,我也算结了一个案子。
……
“……本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审根据本案事实、证据作出的宣告庄文婧无罪并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当维持。省检察院要求撤回抗诉的决定,应予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驳回邓刚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审附带民事部分判决。
二、准许省检察院撤回抗诉。”审判长道。
旁听席上的刘敏没想到表妹的案子就这么结束了。不仅她没想到,辩护席上的方轶也感到很意外,没想到省高检会撤回抗诉,不过这样也好省的法庭上唇枪舌战了。
整个法庭上要说最高兴的肯定是庄文婧,自己的案子就这么结束了,不用蹲大牢了,她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不断的向公诉人和合议庭法官鞠躬致谢。
刘敏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二审庭审中方轶都没怎么说话,这律师费……,哎!算啦,云梅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几日后,华连成团队的赵律师和高律师从法院走了出来。
“老赵,方律师的观点也不全对,你看这案子他就没说到点上,还是我说的对吧,被害人吴建国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高律师一脸得意道。
之前赵律师向方轶咨询的李志国故意伤害案,今天开庭,审判长当庭宣判。
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志国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并应赔偿被害人吴建国因本案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鉴于李志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吴建国在本案中有一定过错,依法可以减轻李志国百分之二十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县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志国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二、被告人李志国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建国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五万八千六百元,抵除李志国此前已支付的款项二万元,余款三万八千六百元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建国的其他诉讼请求。
听到判决结果后,赵律师对刑事部分的判决有些不解,既然已经认定吴建国存在过错了,为什么还判被告人李志国一年二个月?而且在量刑时法院并未考虑被害人的过错情况。
赵律师将心中的疑问说出来后,高律师也觉得似乎有些道理,但是不管怎么样,被告人接受法院的判决不准备上诉。他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至于被害人是否会就民事部分上诉,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被害人吴建国对法院的判决非常不满。
果不其然,在判决书下发后不几日,被害人吴建国便就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
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志国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行为导致被害人吴建国轻伤,应对吴建国因此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原审判决审判程序合法,但认定被害人吴建国在本案中有一定过错,并据此减轻李志国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当,应予纠正,改决如下:
一、维持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第三项;
二、撤销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第二项;
三、原审被告人李志国应赔偿上诉人吴建国因本案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扣除二万元后,余款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当赵律师和高律师从李志国媳妇的口中得知二审判决的结果后,心中不由得赞叹,方轶的水平真不是盖的,不服不行。当然这都是后话,方轶并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六月底时,方安志终于考完试了,方轶将他送去了老家,找爷爷。家里又剩下了他一个人。
这一日,方轶接到了李书明的电话,让他晚上有空去辉煌一趟,有事找他。方轶知道李书明最近忙的脚打后脑勺,如果没事是不会这么说的。当日晚上,方轶去了辉煌。
“是不是去德国的事定下来了?”方轶走进李书明的办公室后,坐在沙发上,笑呵呵的问道。
“定了,初步定在七月二十日飞过去。
对了,小志的手续我都帮他办好了,这次过去要到八月底回来,我准备让我家闺女带着小志去她学校看看,再去慕尼黑大学等几所德国知名高校参观下。”李书明道。
“谢啦,不过小志有他自己的想法,不知道他会不会改变之前的主意。”方轶道。
把嘴闭上
平心而论,方轶不想让儿子学医,劝人学医天打雷劈,一入医学院再出来估计就得三十来岁了,自家的根在农村,没有医疗体系内的关系,全得靠儿子自己拼,除非运气好,否则将来除了夜班就是加班,想有所成就很难!
所以当初李书明跟他说完留学的事后,方轶考虑再三,毕竟儿子现在只是初中生,到九月份才上初三,对外面的世界了解的不多,还是先让儿子出去看看,再做判断比较好。于是他便与李书明计划了小志去德国旅游的事,顺便散散心。
“来一罐!”李书明递给方轶一罐青岛啤酒。
方轶打开后喝了一口,就听李书明道:“有个事请你帮忙。”
“啥事?”方轶问道。
“我媳妇有个哥哥,他哥哥比她大十多岁,这事你都知道。”李书明道。
“嗯,咋啦?”方轶敏感的察觉到李书明眉头皱了皱。
“因为当年我们两口子的事她全家反对,她哥反对的最厉害,好几次找到我家里闹事,所以我们结婚后,我与她哥哥一家关系一直不是太好,之前一直不说话,也不来往,这几年才逢年过节的走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