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愿赌服输···愿赌服输”丁凯复把这四个字在嘴里来回嚼着,蓦地,又坐起来扶额低笑,肩膀一耸一耸。
等笑够了,他脚用力往地上一跺,双手扯着西服前襟,以一种诡异的姿态把自己给提溜起来。像个僵尸,膝盖都不打弯儿,一步一挪地走到窗口。
皮鞋在这白烂的雨水里泡着,心也泡着。
脚迈一步。心跳一下。都咕叽咕叽地往外冒沫子。
鞋冒白沫子,心冒红沫子。
警笛越来越近,停在了教堂门口。砰砰的车门声,杂乱的脚步声。
余远洲从地上骨碌起来,快速跑到大门口,将椅子堆到门前挡着。
“余远洲!!”丁凯复忽然喊他。
他转过头,就见丁凯复踩在窗框上,扯出胸口的白色口袋巾,铺上胸膛。
斜边对折成三角,底边向上卷成筒。又把筒滚成卷,最后摁到脑壳的伤口上,任由血液将丝巾染成红色。
他缓慢而郑重地伸直手臂,将那朵「玫瑰」递了出来。
嘭嘭嘭!教堂门被大力拍打。
“走!!!”余远洲冲他吼道。
丁凯复不动,仍旧固执地递着。高大的身躯直挺挺地立在风雨里,像个虔诚的信徒,把心脏献祭给他的主。
门一鼓一鼓,眼瞅着就要被撞开。
余远洲狠下心不再看他,转过身死抵着椅子。垂着头,从腔子里爆发出绝望的怒吼:“我让你走啊!!!”
哐当!!!门被大力破开,穿着防弹服的警察鱼贯而入。
余远洲被惯性冲击,踉跄着向后摔倒。颠倒混乱的视线里,窗边已没了人影。
满地的碎玻璃上,徒留一朵血玫瑰,在凄风苦雨里孤独地绽放。
作者有话说:
下部,最甜且最虐的一把大刀:《血玫瑰》
舞台搬到非洲的尼日利亚,看大狗怎么脚踏七彩祥云~
追到这儿,估计都知道洒家没有柔情,主打就是离谱(划掉)刺激。下一篇章也是大场面,都扛住了嗷!毕竟我的腰子不要紧,把你们砍懵才要紧(???)
至于甜蜜恋爱,he后会有嗷!虽然我也不知道算甜蜜,还是算搞笑丢人···可以先给一个小剧透:大狗婚礼在d城架了1314个彩虹门,一个门上贴一句土味情话(洲:破b地球,永别)
人和人的缘分,有时候就是戛然而止。
所以当姜枫开始夜不归宿时,余远洲知道自己该走了。
非亲非故的男女,甭管私底下处得多清白,什么蓝颜红颜,搁外人看那也不正经。他本就辜负过人家,万不能再把人家的新对象给搅黄了。
从作出决定到搬走,余远洲只用了两天。姜枫留来留去的,临走还站门口撕巴半天。
但余远洲到底还是走了。
独惯了的人,都有一个特点。说好听点叫识趣,有边界感。说难听点,就是生分,冷。
就像他离开lda家一样。临走时千恩万谢,眼底含泪。可真转身了,头也不回。
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租,余远洲先找了个便宜民宿住着。
专门为了旅客而造的房子。大长趟的平房,全都是一居室。铁骨架构,石膏板墙,既不抗风也不抗冻。
余远洲每天下班回来,开房门就跟开冰箱门似的。床,桌子,衣柜,墙上挂的画,都又薄又假,像橱窗里的样板间。
这天半夜,他又被冻醒了。越睡脚越冷,在梆硬的被褥里发麻。
想去泡个脚,又懒得整。强行睡,又睡不着。他在被子里缩来缩去,嘴里耍赖皮似地吭吭。
余远洲这人,在外和在家两个劲儿。在外看着实诚可靠,在家就一懒蛋。
因为懒得刷碗,所以从不做饭。因为懒得做家务,所以处处干净着使。
因为懒得擦桌子,他买了一沓pp垫板,脏了就撇一张。微波炉门把手裹着厚厚的保鲜膜,油了就撕一层。
就连养花,都是拿塑料瓶扎眼儿放土上,因为懒得总去浇水。
就这么个懒法,别说打水泡脚,就连洗澡他都懒得打沐浴露,嫌冲着费劲。
丁凯复跟他完全相反。可谓是生意场上的狗b,私生活里的精英。
不仅用「雨后山林」的香氛沐浴露,还得用「仙气十足」的玫瑰浴球打泡。但他的精致也就停留在打泡这一步,打完泡往皮上猛劲儿搓,沙沙的,像用钢丝球刷锅。
为啥他知道,因为丁凯复总要大个脸跟他一起洗澡。锁门也不好使,这不法之徒拿个小铁丝儿,捅咕两下就能开。趁着他满脸洗发水,从头摸到脚。这就算了,自从发现他不用沐浴露,丁凯复的每日任务就又多了一项——刷余远洲。
先拿搓澡巾刷,然后拿浴球刷,最后拿梆硬的老毛巾刷。就这么被刷了一个来星期,余远洲胸脯都出血点子了。丁凯复还不承认是刷的,偏说他是海鲜过敏。
这是洗澡,更闹心的还有刷牙。甭管在干啥,只要余远洲一拿牙刷,就得凑搭过来。
挺大个体格子,占大半个洗脸池,跟牙刷干架。「哈!」「唰!唰!咔!咔!呕!」「啊噗,啊噗,咕噜噜噜···t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