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漂泊之时,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何日返故居。三年前梁胡战起,平城城破之后,拓跋铣一路南下,像她这样的姑娘,如江河浮萍,生死来去不由己。可如今真儿个返回故居,含焉竟发现,自己是惊恐大于喜悦的。爹去,母离,家破,人亡。
明明是夏日草木葱郁,可她无论怎么看,都觉得是焦土残垣。她想,她在这块地上活不下去了。她甚至想,如果薛凌不带她走,她倒宁愿还在鲜卑的楚楼秦馆,起码脂粉熏香,远比人肉烧焦的味道好闻些。
薛凌微偏了头,难得她被人左右了情绪。薛弋寒在时,平城城内不计,周边也还有着不少百姓定居。没准她十三四年的光景里,还与这位含焉擦肩而过。可是这会要带个人上路实属添乱。
思量了几番,将京中薛宅的地址告诉给含焉,道:“若真是无处可去,便来京中找我,我急着回去,确实带不走你”。说罢直接将缰绳从含焉手里硬拽出来,打马离去。
跑了好远,回头一看,含焉仍跌坐在地没有起身。不忍之中又有了几丝烦躁。她已经将人安然带回梁了,偏这人还要给自己找如此多的不自在。心里有气,就越催着马快些,只想赶紧走远了了事。
也不知是多久未落雨了,这一路尘土飞扬。原些时候,薛凌在京中,心往平城。现身离平城咫尺,反倒念起京中某一方天地来。京中局势,已是多日未曾参合,可她想的,也并非是霍家如何,魏塱又如何,反而是,不知回去的时候,绿栀的娘亲会不会正好又揉了肉饼来吃?
石亓二人自是比薛凌先到,先与羯皇道了平安,石亓便退出主帐,捡了个没人的地方独坐。说来,这次能安然返羯,全是他的功劳。本该与父兄好好说说经过,羯皇也有意让这个小儿子一道听听,学着处理族中事物。然石亓只说已然回来了,不必再提,自己乏了先行歇歇。这几天确实累,羯皇与石恒皆是心疼,倒也没强留着他。
夏日水盛,草原本是地势平缓,河水竟也冲出些哗哗声来。石亓坐了好一会,才把手摊开。掌心那枚骨印,和薛凌拿走的,外形相差无几,唯有细看,方能瞧出纹路不同。
虽说是羯与鲜卑,可到了也就是同一个“胡”字。往上数个几百年,没准都同宗同源,日常用的东西,又能相差到哪儿去。草原上的信物,大多都是骨质,或狼或羊,或鹰或兔,五部皆是如此。拓跋铣有,他石亓,也是有的。
在分别的前一日,他真心实意的要把那枚骨印还给薛凌。可才一拔刀,薛凌便兔子般的窜出老远。再回神,石亓就多了些别的计较。他想,那个杂种究竟和拓跋铣是为了什么来往?
他已然知道薛凌是个十成十的汉人,可现在想想,应该是个杂种才对,该是原上最凶狠的胡狼跟刚出窝的兔子由波额天神做主结合在了一起,不然不会让他如此困惑。
他给薛凌骨印时,给的战战兢兢,众人只当是他违背石恒,所以胆怯。唯有他自己才知,他是怕薛凌瞧出了破绽,他给的那枚骨印并非拓跋铣的,而是他石亓的贴身印信。
偷梁换柱,瞒天过海,这等行径与拓跋铣扣人也没什么相差。石亓做的羞耻又带着些得意。耻于自己下作,得意于他这些都是跟薛凌学的。他想,等薛凌回京,迟早会发现印是假的,到时候,跟拓跋铣的好事成不了,还会乖乖到羯族找他。
这是原来的想法,可临别薛凌的眼神,和石恒的那句对话,让石亓不寒而栗。这种恐慌,他一生也未有过几次。手里留下的那枚骨印,突而成了烫手山芋,他这一路好几次想跟大哥说起,却终未说出口。便是回了羯,也没透露半分。
总有些情谊在吧,石亓怔怔的想着在京城时,薛凌说的“生死之交”“,把”亓哥哥≈ot;三个字喊的如珠跌玉盘。他想自己去处理与薛凌相关的所有事。既然那枚印有问题,阿落总会来羯找自己的。不管前尘往事如何,恩怨皆可解。
石亓手一扬,拓跋铣的骨印落在河里,在空中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一如这世事般,不知前方是何方。涟漪逐渐归于平静,石亓也缓缓站起来,人,总是要长大的。他也开始遐想中原万里。
薛凌已至宁城,她自是没瞧出那枚骨印有什么不对。从拓跋铣手里拿到还没焐热,第二天石亓就拿了去,哪有多深的记忆。只瞧着石亓给了个几乎没差别的骨头,上头也是蚯蚓般蜿蜒,实在难以想到居然不是拓跋铣的。
如此炎热的天气里,她尚顾不得找个地儿洗洗,直直换了新马日夜兼程,将这快一月的众人诸姓抛于脑后,一心只想回去老李头那,哪怕是喝口茶水也好。
她无意杀人,也无意救人。救命之恩尚不足挂齿,何况是数月前的一场戏?
戏这种东西,她从小就要演的,哄着薛弋寒说“我知道错”,哄着鲁文安说“下不为例”。再大点,要哄苏府,哄江家,哄的天下人团团转。
她曾欢欢喜喜的接过一只珠花,当时石亓说“喜欢就拿去”。可那玩意儿不值钱,回去瞧了两日,便不知道丢到了哪个角落。后来从齐府搬走,更是没影儿了。
所以石亓想的那些,原是自作情深。而他无法想到的是,那枚骨印来日会以怎样的方式重回手上。
怨未必可解,非要说恩,从来是,最难消受美人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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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冠
人间景,该是春花秋月,夏雨冬雪。可平城那个地儿,唯有冬雪一物堪赏,其余的,多是书本子上说的风流。而今春日早过,存善堂里一树石榴却是花意灼灼,夕阳之下,欲燃人眼。果真如那对老夫妇所言,这六月底还未有丝毫凋谢迹象。
薛凌瞧着墙头一从火红,只觉得这夏花也是堪称一绝,可见以前学的,未必就那么正确。天色已不算早,偏门外还是人头攒动。她不知自己走了这一月,老李头跟绿栀一家都做了什么活计,倒把这小院弄的和临江仙一般热闹。
多看两眼,干脆就懒得和人挤着正门走,寻到后院处翻墙而入。这一路回来,虽是未曾经历什么艰难困苦,到底一身风尘。在马背上时,还拼命跟自己念叨,第一桩要紧事,得是去江府问问情况。再不济,也得先去霍云婉那问问苏家在宁城的生意做到了哪。
可真跨进了京城城门,丢了马匹,脚就不听使唤的往老李头这来。她肩上行囊还装着在宁城买的不少药材,都是西北那块的名贵之物,想老李头抠搜惯了,怕是在京中也舍不得买。
存善堂,算起来开张不甚长久。京中大家如云,老李头也并不是什么起死回生的神仙。只这短短一月,居然也声名鹊起,无非就是来者不拒罢了。哪怕口鼻生疮,身无一文,老李头也不赶人。除了免费开个方子,偶尔还倒搭药钱。
所谓太平盛世,天子脚下,居然也能有那么多穷困之人一日日的在这守着,就图那么点微末生机。
前院一片吩嚷,后院却是寂如空山。走到树底下,眼里的赤红就越发浓烈,可那树上当真是一粒果子也未曾挂。薛凌瞧瞧地上,也没落花。估摸着这玩意也有什么药性,被老李头当宝贝收了去。
抖了抖包袱里一堆破烂,薛凌不自觉要笑。笑着又觉得心酸,她在平城之时,与老李头实在算不得亲热。可这会,就这么一个人,光是想一想,都能让她热泪盈眶。如果阿爹和鲁伯伯还在,世间怎么会有这种委屈?
踩着一院药香进屋,里头摆设点滴未改。应是绿栀一日日的拾掇着,一应物件不染纤尘。便是她随手涂的百家姓,也是一张张摞好了,整整齐齐码在书桌上,随着薛凌推门带起的风微微掀起纸角。
卸下身上包袱,迫不及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