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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后屋,不多时捧着个袋子道:“只有这些了。”

含焉打开来一看,里头多不过二三十两碎银,比银票的面额少了一半不止。但她不是薛凌,只想着这些就算坐吃山空都足够撑个一年半载,何况自己身上还有一张。

当下狂喜冲淡了畏惧,一把接过来道:“就这些吧,余下的算我在这盘桓几日,你替我选个房间,我去去就回。”

她身上衣衫皆是薛凌逃跑那日为自己随手备下的,胡地弄不着好玩意,还不合含焉身量。又经过几日奔波,她自是穿的格外难受。且不管前路何方,总是要拾掇一下才能启程。

她未必就是定下了要去找薛凌,只不自觉的想着该准备些干粮行李才能上路。最好是在客栈里好生歇息两天,问问有没过往的客商,顺路有个照应。也许不用两天那么久,孤身在这片土地上,心里无端颤栗。

那店家欢天喜地的伸着手请含焉出门先去,道是“回来了必然一切妥当”。瞧着含焉隐没在街角,才摇摇头回身,想着这是干的什么活计。见天的请人往店里走,请人外外走当属头一次。

他又看了一眼那张银票,情不自禁拔腿往后院跑。心急火燎的前脚没站稳就要迈后脚,差点栽俩跟头。得亏含焉找的是城中最大的客栈,不然店家怕是连银票的票号是真是假都不敢认。

只是,她说的去去就回,变成了一去不回。

这么小的一座城,找人来的分外容易,更莫说她本就引人注目。还没到客栈处,钱庄那男子已跟了她好些时候。确定含焉是一个人在晃荡,便一直没有离去。他躲在暗处瞧不见银票数额,只能干搓着手急不可耐的瞎猜,银票数额最小也得有个五十两,万一这小娘子是什么富贵出身……

没准,上头能有一百的数。

原他追着含焉,并不能确定含焉身上带着钱。去钱庄能作甚,还真是没个定数,是借是还是取,谁说的清。跟的这般亦步亦趋,多是见色起意,直到见含焉将银票拍出来,方知这小娘子是去钱庄兑银子的。

他也瞧不见客栈管事拎出来的钱袋子有多少,自然又是一阵抓心挠腮。暗恨这小娘子不长进,好好的钱庄不兑,来这等地方换现银,不知道要被克扣多少。臆想从来是得寸进尺,他分明是还没能见着含焉正脸,脑子里却已经洞房花烛,财色双全。

恐是惊了含焉,从客栈处又跟了好几条街,那男子才忽地凑到含焉跟前,尽力正经施礼,文绉绉问了一句:“姑娘可是独身一人?”

含焉手里已拎了些东西,在胡地少见汉人,她不会胡语,三年里少有与人言语交缠。采买时多也是三言两语捡了需要的,银货两讫了事。蓦然被这男子一招呼,吓的后退好几步,才稳住身形。

那男子却是早有准备,借着这功夫,上前伸手,扶在含焉腰身处,只觉触及暖玉生温,又如羊脂软嫩无骨,当下更是酥了筋骨。他这会见着含焉的脸,只想跺着脚吼两声,那狗日的钱庄掌柜说的好,这方圆百里也找不出这么标致的小娘子了。

含焉且惊且怒,急忙将男子推开,也不答话,只低了头要走。那男子见她如此,自然恶胆更生,几步跟上来,俨然已开始拉拉扯扯。

含焉躲闪不过,又不敢大声叱责,只带着哭腔哀求了两句:“你放我离开吧。”

周遭倒是有行人,有认识这泼皮的,叹了两声气便远去了,也有血气方刚的汉子喝问了一声。

那男子本是有所收敛,含焉却是抱着包袱不敢答话。见她这样,那男子便有固态萌发,言行更加放肆,拉了含焉手腕,道:“关你什么事,这是我前儿上宁城买来的小娘子。”

那个“买”字又刺痛了含焉周身神经,她猛地抬起头,连连摆手喊:“我不是……我不是……”。她不是什么,终未说的清楚。

她终究是。

那男子将她拉扯出了城,又拉至郊外小屋。美梦成真,财色双收,食髓知味。虽不是个黄花大闺女,这容貌身子也没什么遗憾了。再不济,那一百多两银子还能买好几个回来。

这等好事,乐得他都没抓着含焉去找那店家要剩下的银子。原想着,如果能收了这小娘子,非得找几个人闹上门去让那店家将吃进去的吐出来。哪曾想,这女人身上竟然还有银票。

这些男女深浅长短事(对不起啊,少儿不宜,但是我找不到更合适的词汇了,不好意思的……),早早就经历过了。其实跟这男子也没什么差,都不是自己愿意。且论起来,这男子还会油腔滑调说些好话,而那些胡人花钱买乐子,哪有什么温存可言。

只是含焉在一张草席上,咬破了舌尖,嘴里全是血,比她第一次还胡人身子底下还要恨些。

可这恨也不过如此,云雨完事后,不过是装模作样轻啼了两声,还不如她在钱庄和客栈时候的忧伤来的真切。她这会才确定自己一定要去找薛凌。

找不到,她宁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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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昭

而她并不愿去死的,她若存了死心,哪里还能躺到石亓的帐子里,又被薛凌捞了回来。既然经历那么多的事,她都没抹了脖子,怎会为了这么个泼皮就将自个儿许了阎王。

她倒是见过当年有同龄的小姑娘诅咒恶骂,咬舌自尽,誓死不从胡人。然并没谁如愿。死了又怎样,只要稍微有些好颜色的,尸首余温散尽之前,都是绝佳的肉体。

明日是个什么样子,谁也猜不得。也许薛凌名震八方,身边跟了个至交忠仆。一说起来,便是那姑娘结草衔环,千里追明主。可此刻计较,缘由来的功利又讽刺。普天之下,含焉觉的只有一人能护的住她。

她仍惦记着逃亡路上,薛凌将衣服让给她,吃食饮水也都先紧着她用。且她无需再向薛凌解释过往,她曾和石亓不着寸缕的出现在所谓薛姑娘面前。胡人也好,妓奴也罢,都已经被知道了。

被知道了,薛姑娘仍然毫无芥蒂的带了她一路。

甚至于,比起那两位羯族的小王爷,对她还要热络些,含焉想的近乎发痴。而关于薛凌为何要救俩胡人,喜怒哀乐挣扎的关头,她没能生起半分疑惑,更无半点这个薛姑娘是不是要与胡人勾结的家国大义。

再说那男子,虽是不好摆脱,却是好骗的很。许是因为含焉确实长的像个富贵女,身上银子也多。句娇声软语,只说自己“是京中殷实人家的小女儿,被人拐了到这里,今日本是要逃,哪曾想遇了冤家。”

那男子便喜不自胜,搂着含焉又亲又抱,道:“原是如此,合该是老天爷赏我赖二的艳福。你既愿意跟我,我这就去请了城里婆子酒席,也不屈你了身份”。

他盯着含焉胸口不放,连咽几口口水,色胆又起,却稳了稳心神,道:“圣人说的好,出嫁从夫,办这些东西需要花不少钱,你那家当,我就先拿去置用着。”

含焉如何知道那钱拿不回来,侧了脸道:“夫君要用,哪有不依的。那原是我从家里出门随身携带的零碎花销,藏在荒郊,才没让歹人搜了去。今日既交与你,好生持家。日后与我回门,也免叫家中二老轻瞧了去。”

她这会话说到倒格外顺溜,眉眼风情宜喜宜嗔,又是娇羞说自己遇了良人,又是哀恸惦记多年未曾见过京中双亲。一会依偎在赖二怀里说要白头偕老,转眼又泪眼婆娑的求着男子陪她走一趟,不然宁死不能成亲。

又如何能不顺溜,她本就是干着迎来送往的勾当。先前情怯,不过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自惭形秽。

现下再瞧,哪有什么光。

既是一团漆黑,反倒不惧自己是个什么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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