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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明明这群小混混推孙远丰的时候,已经离孙远丰的死亡时间很近了。

不过,在诸多供词里,有一个细节让单瀮比较在意。

假金链子在反复坦白自己罪行的时候,交代了不少细节,比如,他把孙远丰手里的酒瓶抢了过来之后,因为被抓了,很生气,直接把酒浇了孙远丰一头,最后把玻璃瓶给砸了。

根据陈丽丽提供的收银信息,孙远丰买酒的时候才7点出头,这和刘大强的话是对得上的——孙远丰从上一个饭局里不欢而散,出门右转,来到便利店。虽然不知他为何买了绳子,但是坐在门口喝酒,一定是因为刘大强的话让他犯了愁。

混混们抵达便利店的时候,便利店快打烊了,那也就是说最起码已经在8:30左右了。陈丽丽给他男朋友发的求救短信,显示时间是晚上8:45分……

孙远丰买了一瓶500l的玻璃瓶啤酒,从七点喝到八点半,喝了整整一个半小时,怎么还会剩下“半瓶”给假金链子拿来浇头?

单瀮不认为假金链子在撒谎,陈丽丽一个小姑娘与孙远丰素昧平生,无冤无仇,似乎也没有伪造短信的必要。小混混当时也说,当时店里要打烊了……

孙远丰借酒消愁,就喝得那么磨叽?

他买的绳子,是因为被刘大强一番话说得想不开,还是说,他本来在便利店门口就与人有约?不巧遇到汪陈吉?

他约了什么人,办事还需要绳子?

案情停滞不前,林鹤知的培养基们也没传来什么好消息。

孙远丰送检的□□来自尸体,自然培养出了一些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等常见的细菌——这些大概率是在死亡后出现的——可它们都没有什么强致病性,没有任何一种病原体,可以解释孙远丰被“啃食”的尸体。

直到第六天,骨髓培养出的沙氏琼脂上,在三十七摄氏度培养出了一条条酵母样的乳白色菌落,无染色,不长毛,放在显微镜下看,它像是某种杆状的节生孢子,但它没有发芽,而是像一根根歪歪扭扭的竹竿。

真菌感染!

在培养的时候,孙远丰已经死了一段时间了,污染最大的自然是血液。至于这个骨髓里的真菌,是死后出现的,还是死前就有呢?如果骨髓生前就携带这种真菌,它有没有可能是孙远丰溶骨性骨质流失的罪魁祸首?

林鹤知并不是微生物学的专家,他把宫建宇拉到了显微镜前:“你看这个像什么?”

“这我怎么一眼就看得出来,”宫建宇摆摆手。

这孙远丰死都死了,宫建宇更关心凶手具体是谁,倒不太关心他生前到底得了什么治不好的病:“这看着像是什么真菌?我怎么知道,我是公安的法医,我又不是医生!”

“那可不可以测序一下?”林鹤知等了这么多天的结果就摆在眼前,他有些急不可耐,恨不得直接知道答案。

宫建宇斜眼看着他:“……这个细菌的dna测序,和咱们破案有什么关系吗?”

林鹤知:“……”倒是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宫建宇笑眯眯地摆出一副铁公鸡的模样:“测序是免费的吗?燃烧的可是破案用的经费呀!要测你自己掏钱。”

林鹤知:“……”

没有办法,林鹤知只能给自己大学时的微生物学讲师,宁港二院的检验科主任赵梅发了一封求助邮件,主述了病人的病症,同时附了几张培养基与显微镜下的照片。

很快,赵主任回了消息:这是37度的?室温下长什么样?

既然是人活着时候发病,林鹤知自然选择了模拟体温的37度培养。不过,他很听话地将琼脂放回室温里。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原本干干净净的琼脂上,出现了点点血红,好像每一朵圆形的白色菌落都在往下滴血。同时,温度从37变成25,显微镜下的真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形状改变——

先前那些光秃秃的“竹竿”上,张牙舞爪地长出了枝丫,而在枝丫尽头,长出了一只只“骷髅手”形状的芽头。就像林鹤知第一次看到孙远丰被啃空了的肺部时那样,光是看着那一只只“手”,他就感到汗毛倒竖。

温度改变形态,血红色,真菌,结节状肺炎,溶骨性骨质流失……这些特征汇聚起来,林鹤知在心中已经有了猜测。他准备好图片,又发了一封邮件:赵老师,这个是马尔尼菲蓝状菌吗?

对方直接一个电话回了过来,语气非常兴奋:“小林,你这是哪来的样本?病人在哪里?”

林鹤知顿时有点尴尬:“……”病人死了。

赵梅:“……”

“这种真菌感染非常罕见,死亡率极高,”赵主任叹了一口气,“诶,主要是难确诊,你看到的这个东西,血液痰液很难培养出来,经常被当成结核菌治,我这一辈子也就只见过五例——都是别的地方几年看不好,送来就死了。要是能早点发现就好了。”

林鹤知:“……我是骨髓培养出来的。”

“对,没错,皮肤和骨髓培养阳的概率大一些。”赵梅对病例非常好奇,“能麻烦你把真菌样本送一份来二院吗?我想测序确认一下,然后,方便再带一份死者病历来吗?”

林鹤知一想到去二院,整个人都僵硬了。

赵梅倒是兴致盎然地叨叨:“我对这种细菌非常感兴趣,可能凑七八个病例,就能整合起来,写篇论文。”

想到对方如此热情地帮了自己,林鹤知只能应下:“没有问题。”

林鹤知向孙远丰父亲复印了材料,戴上口罩,去了二院。二院人总是很多,患者和白大褂们进进出出,林鹤知没坐扶梯,一进门,就做贼似的钻进消防通道,一直走去五f检验科实验室。这医院一半都是宁港大学医学院毕业的同学,他之前也算是院长手下的红人,很快,林鹤知就被人认出来了。有年轻的技术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顿时扭头和身边的人交头接耳。

还好赵梅及时出现,把他带进了办公室。

“哎呀,小林呀,”赵梅还是老样子,一头蘑菇头,笑起来眉目弯弯,“在法医那边做得还习惯吗?我早说了,你其实可以留下的,陈院长也真是的,不惜才啊!他们不要,我们检验科要!这里和实验室工作也没什么区别,还不用和人打交道,特别适合你。”

赵梅显然是对这份培养基爱不释手:“嘿嘿,真漂亮。”

“人死了的确好相处一点,”林鹤知僵硬地递过材料,满脑子都是刚才那个小医生看到什么惊天大八卦的眼神,“对了,这个病历可能不全。”

赵梅迅速浏览了一下,点点头,问出了那个被林鹤知问了一百遍的问题:“他有没有艾滋病?”

林鹤知摇头:“听身边人说测过很多次,都是阴性。”

“奇怪了,我之前遇到的那几个都是艾滋。据说90的感染者都有艾滋病。”

正常人接触了这种真菌也不会生病,但一旦感染,这个病就极其难治。

赵主任又问:“他是广西那边的人吗?他有没有吃过竹鼠?”

林鹤知一愣:“他是本地人,吃不吃竹鼠我就不清楚了。这个和竹鼠有什么关系?”

“我之前那几个病历,都是南边来的,而且都吃过竹鼠。据说那什么银星竹鼠啊,马尔尼菲真菌携带率高达96咧,那咱们这边没这个风俗,吃竹鼠的人,总有几个倒霉中招的。”

林鹤知出于好奇,回去时又找了孙远丰父亲:“冒昧问一句,你们家会吃竹鼠吗?”

“竹鼠?”孙父露出一脸疑惑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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