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
不过随后温润就给所有人都发了一个月的银钱,庆祝他结拜,然后让人做了一桌子的好菜,上了县令大人给他的那一坛上好的剑南烧春。
这下子,南宫易高兴了:“这酒可不常见。”
“嗯,是朋友送的最好的烧酒,我喝不了烈酒,就让兄长你来享受一番吧。”温润能说什么?这东西他不爱喝,王珺一般都不喝酒,剩下弟弟太小,老卒们爱喝的是烧刀子,二锅头,老白干。
给他们这样的好酒,他们也不喝。
于是,拿出来给南宫易吧,他爱喝。
果然啊,南宫易大喜,晚饭的时候,喝了三碗下去,脸蛋儿通红,高兴地很。
温润趁机问他:“你给我介绍的大夫,是什么人啊?”
“江湖神医,陆通。”南宫易报了个名字出来。
温润挠头了:“陆通?这是个药名吧?”
“胡说什么呢?这就是陆神医的名字。”南宫易差点喷了嘴里的好酒,这弟弟怎么能这么想呢。
江湖神医陆通
南宫易说的这位陆通,陆神医,最初只是民间的医学世家继承人,他的祖父是宫里的御医。
所谓的御医啊,一般都是国手,只给皇帝、皇后、皇太后跟皇太子、太子妃看病诊脉。
也就是说,只给带“皇”字的宫里人看病。
不包括皇亲国戚在内。
太医不同,太医是很广泛的,上到皇帝,下到宫女太监,勋贵大臣等等,他们都给看病,甚至太医局每个月都会在皇宫一角的天街上,给百姓们免费问诊几次,这也是皇家的一份善举吧,但是要抓药的话,只能去惠民药局了,那里也是个朝廷开办的,药价便宜。
不过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去看病抓药的,初一十五的,或者是太医们休沐的时候,去能遇到太医们义诊,已经很高兴啦!
这也说明一点,太医不如御医,御医才是国手。
而能当上御医的人,不止要医术高明,还要跟皇室的关系十分亲近,且受到信任,才会给天底下最贵的贵人们看病。
他的祖父是太平御医,当了十几年的御医,最后在七十岁的时候,乞骸骨荣归故里。
本朝的不成文规定,就是官员七十岁之后乞骸骨归乡。
不管是什么官员,只要到了七十岁,就要回乡养老了。
其实这个很好理解,有些官员六十之后就乞骸骨了,毕竟人老了,扛不住那么大的压力,朝廷的官儿,也不好当呢。
能在七十岁乞骸骨,已经十分不错了。
这位老御医回乡之后,开了大药房,三个儿子继承了他的医术,但是没有去当什么太医,全都在家乡打理自家的药房。
三个药房分别给三个儿子,老御医又给大儿子留了二百亩地,然后将家里的金银分了一下,在活着的时候,就给三个儿子分了家,等到老御医八十八岁高寿去世,家里也是风平浪静的没啥波动。
坏就坏在,三房的小儿子那里,也就是陆通。
他是家里的老小,自幼受宠,且哥哥姐姐们都比他大,祖传的医术,也是他学的最好,不过这人太聪明了,聪明的过了头,读书上好,医术也非凡。
在他十六岁的那一年,冬天里他救了个人,这人是个混江湖的,他救了这个人,还偷偷地找了地方给他养伤,平时去看的时候,那人就给他说一说江湖事,武林话。
后来伤愈之后,那人就离开了,再也没出现。
本来家里人想让他考科举的,他没去,反倒是学全了家里的手艺,背着个药箱字,去游历天下了。
别的地方不向往,就想去混江湖!
温润张大了嘴巴:“这是去追求梦想了啊?”
“对!”南宫易一拍大腿:“他就是这么有个性!”
然后这位陆通神医开始了他流浪江湖的趣味生活,因为他是个神医啊,江湖人怎么了?江湖人也是人,是人就得吃五谷杂粮,生病吃药,甚至是受伤,都是常有的事儿,而且因为他们经常动手的关系,神医陆通混了五年江湖,外科的医术,最见长了。
其次是调养内伤,暗伤等等。
再其次就是解毒,再再其次……,总之,他的医术越来越高明。
可是随着年龄的长大,他也要回家去了,家里来信催他,又因为他的行踪,飘忽不定,经常收不到家书,也就错过了很多家里的消息。
且他有一段时间还出海了,在海外混了两年才回来,就没接到过家书。
结果他回去了才知道,父母已经去世了,生前唯一的遗憾,就是没看到他这个老儿子。
在父母生病的时候,三房人手都开始找他;
在父母弥留之际,几乎所有人都在找他回来。
在父母下葬的时候,亲戚朋友都到场了,唯有他,不见踪影,没有消息。
且在他出门之后不久,家里就给他定了一门亲事,以为他一年半载的就回来了,谁知道他一去就是五年。
未婚妻从十五岁及笄,一直等到了十八岁,实在是等不起了,就退婚了,另嫁他人,而嫁的人也不太好,毕竟是他耽误了姑娘的花期,十八岁出嫁已经是很晚的了。
对方的家人也对他恨之入骨。
等他一回到家里,就傻眼了。
父母成了一座孤坟,其他哥哥姐姐对他也爱搭不理,甚至在他回来之前,已经分家了,他什么都没有。
亲戚们对他也是看不上眼的,医术再好也没用,心病没办法医治。
他没办在家待着了,就再次流浪江湖,他是神医,倒是不愁没饭吃。
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不成亲!
在一次给人看病的时候,没发现那被救的是一个魔教妖女!
“啥?”温润瞪大了眼睛:“还有魔教?”
“其实魔教是江湖人的称呼,他们正经的名字叫拜火教,好像是从西边儿传过来的,人死了就焚烧尸体,化成骨灰,洒向大海,说是这样能回到神的怀抱。”南宫易无所谓的道:“江湖儿女,虽然不讲究那些繁文缛节,可这身后事,却不同,很多人都坚持要落叶归根,死在外面,千里迢迢的也要送棺材回乡安葬,这就导致拜火教很反感这样做,故而……他们焚烧棺材,炼化骨灰,洒向大海,然后就引起了众怒,这里不是他们拜火教起源的西方蛮夷之地,所以不论是朝廷还是江湖,对这个拜火教都恨之入骨,联起手来剿灭了这个不知所谓的教派,那女人据说是拜火教的圣女呢,我看是剩下的女人才是,都二十岁了,还不嫁人,据说是一辈子要侍奉火神,啧啧啧!”
听的温润八卦兴致大涨:“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他被那妖女缠上了,最后生米做成了熟饭,他不得不妥协,娶了那女人为妻,两个人当时一个三十五岁,一个二十五岁,成亲三年才生了个闺女,五年之后又生了个大儿子,八年之后生了个小儿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跟着他们的父亲学医术,跟着母亲学武艺。只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还是让人知道了他妻子的身份,不少武林同道都被他救过,他以自己的救命之恩,换取妻子儿女一世平安,不过跟他关系好的人都劝他,找个地方隐居吧,起码这一代不要出来行走江湖了,等他孙儿那一代长大了,也没人记得这些陈年往事了,那他们家就安全了,所以他现在想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度过余生。”
说到这里,南宫易看向了温润:“你觉得,你能接受这样的一家人吗?”
“他妻子,还信奉拜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