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透了小说网
看透了小说网 > 凌呈(1V1) > 第四章机会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四章机会

 

焉。

但是,她很清楚,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对于像她这样长大的孩子们来说,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向上几乎是本能。

镇里的女孩子从来早熟。

李大婶家的大女儿青青姐,十九岁就被换了二十万彩礼,她不情不愿地嫁了过去,隔年生了孩子却还被丈夫殴打,然后她就跑了,去粤省打工赚钱,从此了无音讯。

这不是个例,而是一个普遍的情况。

重男轻女的镇子男女比例越来越糟糕,能够出去的女孩子们,会用一切办法留在外面,绝对不会再回来。

甚至连她的妈妈也是这样的。

庄凌不怪自己的妈妈,她抛弃她离开了,但是不用再被父亲打骂,挺好的。

妈妈在她七岁时离开后,父亲很快又找了一个离过婚生过儿子的女人,两人一起去了其他地方,从此了无音讯。

奶奶年老体迈却脾气暴躁刻薄尖酸,虽然说是收留了她,但是该做的活一样也不少。

两年前,因为镇里新修路,奶奶的房子拆迁,叔叔终于松口让奶奶和她住到他家——其实庄凌很清楚,叔叔是为了奶奶的那点拆迁款。

叔叔家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现在才三岁。家里里里外外的家务都理所应当地丢给了她,叔叔还觉得让她上学费钱,一度想让她辍学嫁人。

如果不是庄凌胆大心细,一路闹到了镇里的妇联主任门口,估计叔叔的盘算就成功了。

婶婶说她是白眼狼,心狠手辣。

其实她只不过想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现在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她却开始犹豫了。

如果换个其他靠谱点的人忽然说要收养她,估计她会立刻开开心心收拾东西跟人走。

但是姜呈……

他是因为被拒绝了,所以要迂回接近她吗?

——如果是,她又要怎么样?

庄凌看着冰沙从嗡嗡作响的机器中落下。

最终的结论是,就算他只是单纯的想要她,她好像也能从他身上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邻居家的芳芳姐说,就算卖身也要卖个好价钱,于是她嫁了镇里开着两家超市的老板家大儿子。

那个男的蠢笨如猪,长得也如猪。

然后,芳芳姐待了两年,一口气取了二十万直接跑了。

那家人还不能报警,因为存钱的卡是芳芳姐的名字办的,只是被他家拿在手里。

庄凌看着金属容器上自己的倒影。

她知道自己可能是漂亮的,所以叔叔才一直谋划如何让她卖个更好的价钱。

但是,比起姜呈而言,她应该是比较青涩和稚嫩的。

姜呈比同桌喜欢的明星都好看了很多倍,只是看起来比较凶而已。

姜呈至少比那个猪头长得好。

脾气很挺好。

庄凌下意识忽视了昨晚黑巷子里一地哀嚎。

她一直拒绝他,他也不生气。

所以……赌一次?

-------------------------

然后凌妹赌赢了一个男朋友2333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