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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由于她们坐了很久的车,加上早上也没吃早餐,这会儿肚子都有点儿饿,离开这房间以后,便一块儿朝着餐厅的方向走了过去。

走到半途时,孟凭歌才突然想起来自己忘了带包。她这个脑子真的不是一般的迷糊。

孟凭歌忙对江雨说:“你先去餐厅那边等我一下,我包忘记带了,得回去一趟!”

江雨怔怔地眨了眨眼:“哦……那你快去快回啊!”

“ok!”孟凭歌冲她比划了个手势,转过身就朝着来时的路百米冲刺。

可就在她拿上东西重新出门后,却在经过走廊上的一个房间时,被一个咔嚓的开门声给惹得浑身颤了颤。孟凭歌捏着包包袋子将肩膀一耸,转头一看,就发现边上有扇门被人打开了一条缝。

一条通体雪白的博美犬从里头探出了个小脑袋,冲着孟凭歌摇着尾巴笑。

“好可爱啊~”孟凭歌最是不能抗拒毛绒绒的可爱小动物。

就这时,门被人从里头彻底推开,一双穿着休闲简洁款运动鞋,笔直修长的腿就迈了出来。

好像,有点儿眼熟?

孟凭歌沉思着将头一抬,果不其然,是姜炙。一如既往,这个面部轮廓分明,眉眼深邃的男人身上,始终带着种拽里拽气的慵懒气质。

原来他住这儿?

孟凭歌愣了一下,琢磨着要不要打个招呼。但她还没做好准备,一个长相温婉,端庄大气,身材完美,披着头棕褐色的成熟女人就也走了出来。

孟凭歌不自觉地原地呆住了。难道,这就是姜炙之前在便利店里头打电话时提到的那个……莎莎?

姜炙和那女人说完一句话,抚着脖子将头轻轻一转,在眼珠挪动的时候,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孟凭歌,有些诧异。

于是姜炙放下手,随意十足地插进兜里:“你怎么在这儿?来找我啊?”

孟凭歌从惊呆中回转过神来,手里头已经捏了把汗,马上慌不迭地嘟囔着反驳道:“谁找你了?我根本就都不知道你住在这儿的好不好。”

不要脸。

早知道,她刚刚就不应该停下来看这狗,该直接拿完东西就走。

姜炙看着她紧拧的眉心,轻轻耸动了下眉梢:“哦?”

孟凭歌生怕被他误以为自己是个放不下谁的偷窥狂,连忙拍了下身上的包,又指了指地上那条雪团一样的狗,说:“回来拿包,路过这儿的时候看到这狗子很可爱,就停下来看了看,和你没关系。”

狗子仿佛知道孟凭歌在说自己似的,将尾巴摇得比先前更欢快了,还时不时地拿鼻子蹭着孟凭歌的裤腿,憨态可掬。

姜炙耷拉下眼皮,瞄了眼地上那条傻里傻气的狗:“哦。”

卷发女郎在旁边围观了一会儿,不禁微微偏着头,好奇地问道:“对了,阿炙,这位是?”

姜炙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她作介绍:“我的高中同学。”

“哦……原来是这样啊。”女人了然地笑了起来,遂又转向孟凭歌,将一只素白纤细的手伸向了她:“你好,我叫kesha。”

女人容貌身材都很优越,神情更是温和至极,浑身透露着绝佳的亲和力,一看就是从教养很好的家庭里头出来的,一举一动都像极了山间潺潺流动的溪流,让人倍感舒适。

孟凭歌突然就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会被大家称为女神了。

传说中的女神,应该就是像眼前女人这个样子的吧?这样的人身上,总是会自带着许多无比耀眼的光芒,都不用多说什么,光是举手投足间散发出来的那种磁场,就能让人如沐春风。

孟凭歌却有点儿不敢和她握手。因为她刚刚太紧绷了,手心里头湿哒哒黏糊糊的。加上和这女人站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乡下人进了城似的,即便那个城市包容性很强,也没有瞧不起谁,她却还是会生出一种不配和人握手的感觉。

“不好意思,”孟凭歌看了下自己的手心,跟她如实说道,“我手里头有汗,脏……”

kesha却笑得更加温婉了,不仅没有嫌弃,还大大方方地主动握住了孟凭歌的手:“没关系,有什么好脏的。女孩子就算有汗,那也是香的。”

女人的手心干燥温暖,让人深感舒适。声音也清润好听,犹如山间清泉,自带着一种可以净化万物的感觉。语气更是像天边的云朵一样柔软,其中包含着种强盛的力量,能够轻而易举地便把压在人身上的巨石给卸下。

孟凭歌看着她柳叶一样柔和的眉眼,定住了。

kesha恬淡地笑了笑,又问:“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孟凭歌忙回道:“我叫孟凭歌。孟子的梦,文凭的凭,唱歌的歌。”

“孟凭歌?”kesha琢磨着,点点下巴:“名字真好听。那,孟凭歌,你好。”

孟凭歌跟着点头:“你好。”

kesha松开她的手,同时弯下腰,轻轻抱起了地上的小狗,用纤细的手指轻轻摸着小狗的脑袋,转过头对姜炙说:“阿炙,我还有点事要忙,就先不陪你了,晚上见。”

姜炙点头:“好,晚上见。”

孟凭歌目送着kesha背影的离开,有点恍神。英文名kesha,翻译成中文就是凯莎。那,她应该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莎莎了吧?难道说,这两个人确实是情侣关系?

她的心,蓦地往下一沉。

好奇怪,虽然说不管他们是不是情侣,都已经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了,但当她正式弄明白对方已经有了对象后,心里却还是空落落的。

像是被人强行撕开了一个黑色的大洞,里头刮着略显刺骨的寒风,将她的世界吹成了一片冰凉。

尽管刚刚只见了一面,她也还是看得出来kesha很优秀。容貌出挑,谈吐得体,内核稳定,大气优雅。上帝在创造她时,仿佛把所有的偏爱都给了她。

自己作为一个女的,也被kesha的魅力给折服到了五体投地,就更别说姜炙了。或许,这样子的两个人在一起,才担得起“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吧。

kesha离开后,这里就剩下孟凭歌和姜炙两个人了。

周遭冷风弥漫,两个人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又让开了视线。姜炙掂着手机望向左边,孟凭歌拉高包包带子望向右边,都没有说话。

姜炙低头看了眼腕上的手表,还是主动出声,打破了这平静到有点诡异的局面:“喂。”

“嗯?”孟凭歌转头看着他。

姜炙歪了下脑袋:“你要去哪儿?”

孟凭歌被他一提醒,才想起来自己要做的正事:“饿了。和江雨去吃饭。”

“哦,”姜炙扫了眼周边,“那我们一起吧。我也没吃呢。”

孟凭歌没有拒绝。

早上可是姜炙一路开车将自己和江雨送过来的,一起吃顿饭是应该的。再说,都已经分手那么久了,没必要在这种事情上太忸怩和刻意。

两人一块儿走上了来时的那座木桥。

今时不比昔日,曾经的他们有多如胶似漆,现在都他们就有多懂得保持距离。两个人从头到尾都保持着半米的空间。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步子也是轻轻的。轻到孟凭歌似乎能听见尘埃被鞋底踩碎的声音。

走了一阵,孟凭歌眼尖地从一方草坪里头发现了只黒色狸花猫。

狸花猫大着肚子在里头走动着,不知道在搜寻什么。孟凭歌马上情不自禁地就抬手指了过去,问:“那只猫咪是怀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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