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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节

 

指纹核对没花太长时间,因为一眼就能看出不对。乔治的食指指纹是一个小土坡,但凶手的食指是个旋涡。

“感谢配合。那么,现在我们就要进行下面几步了,我在您的书房,以及您与威尔逊夫人的主卧室里,都发现了玻璃碎片,我怀疑它们是相框碎片。”

“是的,南希很喜欢拍照。”只有极短的刹那,乔治的眼睛闪烁起了愉快的光,可下一个瞬间,那光就熄灭了,“拍孩子的,拍我们的,还有拍豆豆的,每年的圣约翰节之前,她都会把照片换成新的。”

“您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的相框已经都被砸碎了吗?或者是您自己将相框砸碎的?”

“不,不是我,我……”乔治深呼吸,八年的时间过去,他心灵上的创伤并没有彻底消失,“我一开始根本无法接受那个事实,我是在葬礼后的半个月,才回到家的。但那个时候我的脑子依然不是很清楚,关于相框,我只记得当时我一个一个地找到它们,然后收起它们。”

乔治咬着嘴唇,懊恼又烦躁:“我只记得,确实有不少相框都碎了,但我不能确定,是不是所有的相框都碎了。”

“可以理解。”奥尔神色温和地看着乔治,他确实可以理解,因为在蓝星,当父母去世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也是蒙的,有些事记得无比清晰,有些事却像是在雾里发生的,“我发现您的很多衣服都在衣柜里烂掉了,您回来后整理过这里的衣服吗?”

“不,没有。”这个问题乔治回答得就十分确定了,“我只带走了南希和孩子们的东西,有些东西被法利埃先生拿走了。”

“所以,你没注意过自己丢没丢过衣服,对吗?”

这实在是个让乔治意外的问题,他愣了一下,皱起了眉:“抱歉,我实在想不起来了,我那时候只专注在南希的衣服上。警方让我估算损失的时候,我也没想过还会有衣服丢失的问题。抱歉。”

奥尔问了三个问题,但两个他都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这让说好了要帮忙的乔治,感觉到了深切的懊恼。他攥紧了拳头,额头上的青筋凸起。

“请冷静,威尔逊先生,接下来,我就要对两位说说,我目前所获得的线索了——凶手不是个新手,他要么是惯犯要么是体制内的人,大概率是后者。因为凶手还很可能是威尔逊先生您当时的朋友,或战友。他很高大,应该和您的身高相仿,性格骄傲自负。在您那次出发前,曾经拜访过您几次,威尔逊夫人也认识他。他已婚,妻子很可能也在那段时间里怀孕了。

所以,您对于这样一个人,有印象吗?他不一定百分百符合,但至少百分之六十符合。”

康斯特瞬间冲向乔治,拽住了他的脖颈:“说!”

奥尔说到一半的时候,乔治就已经愣住了:“不可能……怎么可能呢?我……”

“两位先生,都请冷静下来,接下来,请让我解释得出这些结论的原因。

首先,刺杀的痕迹干净利落,凶手很了解人类的致命点,他不是新手。瑞贝卡小姐袜子上被烧开的破洞边沿,能够依稀看到血迹,对方不是在施展暴力,他烧毁了一个血手印。除此之外,您的家里还有多处磨蹭、涂抹的痕迹,虽然手段粗陋,但他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自己指纹的痕迹。这是一个在八年前就知道抹去指纹痕迹的人,他要么是惯犯,要么是内部人员。”

不止八年前,现在还有人不知道指纹能够确定身份,毕竟指纹也算是高尖端技术了。

“我不知道您后门的窗户是谁打碎的,但我很确定,他不是从后门进来的。不是后门,前门完好,凶手怎么进屋的?威尔逊夫人开的门。

虽然我不认识这位女士,但通过您二位的态度,我很确定她是一位诚实善良的女士,所以排除外遇。这个人是熟人,甚至友人,是一位能够让威尔逊夫人在深更半夜开门,放心地把他放进家的人。

夫人的身上没有捆绑的痕迹,但我相信,她身为您的妹妹,以及一位勇敢追求自我生活的女性,不该对于反抗毫不了解。”

康斯德低声说:“她学过格斗。”

“夫人很可能在一开始头脸就遭受重创,失去了反抗与呼救的能力,所以,她才不需要被捆绑,不需要被堵住口鼻。

八年前的警察们认为,凶手杀害了夫人,上楼后杀害了瑞贝卡,最后杀害了席丽尔。但根据现场的情况,我认为凶手是在打晕夫人后,上楼捆绑起了瑞贝卡,席丽尔虽然也被捆绑住了,但应该在当时就被害了。

之后他下楼,杀害了夫人,最后杀害了瑞贝卡。

客厅有大量血迹,那些血迹是夫人的脸部被击打,以及凶手挥舞拳头时喷溅或甩飞出去的。还有一滩较大血迹,以及血量较多的滴落血迹,十分符合夫人昏迷过程中血迹滴落聚集,以及凶手把人抱起来或扛起来后,夫人的鲜血逐渐滴落的情况。

现场是残暴并混乱的,但实际上,凶手做这一切都是有条不紊且充满了自信的。

钱财对他来说只是意外的收获,抢劫不是目的,只是一点意外的收获,他就是为了性才去的。”

乔治直接转身,康斯德用最快的速度追了上去。乔治坐上了距离他最近的马车,那是一辆警车,驾车的狼人警官和奥尔对了一个眼神,就让开了车夫位。

奥尔拉着安卡:“快去请威廉殿下!”

他的语气和玉皇大帝请如来佛时的语气差不多,因为案子果然闹大了,直接牵涉到军方了,还是诺顿帝国脾气最大的海军的军方。

说完后,奥尔就冲上了乔治驾驶的马车,坐了进去。

奥尔和原本驾车的狼人警官面对面坐着,他刚开始还在担心乔治过于激动导致车速过快,发生什么意外,结果车走得很稳,该让行人的时候让行人,该转弯减速的时候也转弯减速,而驾车的乔治与坐在他旁边的康斯德全都一言不发,只是沉默地赶向目的地。

奥尔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压抑,那两个男人仿佛两座随时都会爆发的活火山。

他们从皇后区直接来到了梧桐区的水手街,路上来来去去的,都是穿着海军制服的小军官,不过他们的军衔大多是士官,只偶尔有几个尉官,突然窜出来了一辆少校作为御者的马车,把很多人都吓了一跳,站在路边敬礼,但接下来他们就两眼懵逼了,因为这是一辆皇家警察的警车,车里坐着个年轻的副督察。

——虽然不是一个体系的,但副督察的警衔,相当于军队中的中校。

车不对,职位也不对。

水手街的环境并不好,海军虽然是诺顿帝国的骄傲,更是获得拨款最多的兵种,但诺顿海军的军官让人羡慕,水手就算了吧。水手的周薪是15个艾柯,现在搬运工都比水手的周薪高。更糟糕的是,当了水手就没办法再去做搬运工了,因为那么干是逃兵。

至于军官,只是红酒补助每周就有5个金徽。虽然诺顿的其他军种官兵待遇的差距也不小,但也没海军这么丧心病狂的。

而士官无论哪个兵种中,都是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上士基本上就是一个平民出身的士兵在非战时能达到的最高军衔了。所以对平民来说,他们是军官。

可是对于军官来说,士官不享有军官该有的一切福利,包括红酒补助,也包括军官宿舍,甚至在舰船上,士官也是和水手住在一块的,所以,他们又不是军官。

总之,水手街虽然是个奥尔都知道的水军聚居地,但居住条件可不是太好。空气中飘荡着海风、汗水、酒,与排泄物、呕吐物混合的臭味,路灯下要么躺着一个在大白天就把自己喝翻了的酒鬼水兵,要么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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