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节
非高端餐厅,这种自取的进餐方式,会把人赔死的。
“那这个和自助餐有什么不一样?”
“年轻人会喜欢的。”里瓦斯很坚定。
“好吧,好吧……向研究院下单吧……”
奥尔竟然还看见了……奥古斯丁???
他穿着一身皇家警察的红衣,拉着个小女孩在跳舞,听见动静后,很高兴地对着奥尔眨了眨眼。
一日狂欢后,奥尔感慨:“马赛克真的是整理房间的好帮手。”
假如不是有马赛克这样的魔力,奥尔绝对不会办白天那样的烧烤大会。现在,屋子是收拾干净了,但房子也被熏入味了,到处都是浓重的烧烤味。
“我们去局里住着,过两天等到味散了再回来?”达利安提议。
奥尔刚想说无所谓,突然,他想到了什么:“又或者,我们能到附近的酒店里住上一周?”
“酒店?”
“对,大酒店,蜜月套间!”
“好!”
两个行动派男人快速整理了自己的行李,赶着一辆轻便马车出了门。
最近的称得上大酒店的豪斯酒店,距离他们也要四十分钟的车程,但这点时间对两人来说不算什么。
他们的到来把酒店的大堂经理吓了一跳,很显然,他也是认识这两位大名鼎鼎的先生的。知道他们是来住宿的,还点名是一周的蜜月套房,让经理松了一口气,飞快为两人完成了手续,还打了个七折。
侍者面带微笑地将两人带上了六楼:“新婚快乐,祝二位蜜月愉快。为庆祝两位的婚礼,本酒店还有一份礼物送上,其中包括蛋糕、香槟与玫瑰花,请问两位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吗?”
虽然已经是老夫老夫,但被称为是新婚,还是让两个人身上都露出了愉快的笑容,新婚礼物更是让人开心。
“不,没有,谢谢。”
“好的,最迟半个小时之后,礼物将会送到。两位如果有什么需要,请拉响这个铃铛。”留下钥匙,侍者离开了。
奥尔还是头一回住这么高级的酒店,更不用说是蜜月套房,他刚想仔细打量一下这个地方,达利安已经提着箱子直奔盥洗室去了。
奥尔:(w\)有、有点期待。
“咳!”他摸摸鼻子,咳嗽一声,再次开始将注意力放在打量摆设上。
房子的整体色调都是奶油白,客厅里是一张巨大的单人沙发——比很多穷人家的双人床,甚至挤了五六口人的多人床,还要大。
奥尔抹了一把脸,甩了甩头,那糟糕的情绪依然萦绕不去,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冒出来,尤其是当他一个人,且无事可干的时候。他不会忘记这些事,但不能一直牵挂着。
他拿起茶几上的红玫瑰,放在鼻尖嗅闻玫瑰的香气——玫瑰花旁边放着的是《圣典》。他脱掉了鞋子,地面上铺着整体的绣花地毯,沙发下则是一张深棕色的熊皮。奥尔的脚踩在熊皮上,他的脚背很快淹没在了厚密的皮毛中。
墙壁上挂着一幅夫妻带着孩子野餐的画面,希望画中的男女不会像子爵夫妇那样……不行,别看画了。
卧室抬高了一节楼梯,并且隔绝卧室和客厅的不是门,而是有着大片精美刺绣,缀满了珍珠的白色落地窗帘。撩开窗帘,一张巨大的四柱床映入眼帘。
床上垂落着奶白色的幔帐,枕头和靠背堆满了床头,被子上撒着新鲜的玫瑰花瓣,奥尔坐了上去,床垫弹了他两下,这是一张弹簧床垫,在这年头,价值不菲。床的左右是矮墩墩的床头柜,奥尔打卡后,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里是两颗糖果,旁边放着卡片:新婚愉快,糖果是免费的。
第二个抽屉里,是润滑油,玫瑰油味道的……
是见到的案子正的太多了吗?以至于看什么都能和案子联想到一块儿去。
“奥尔。”达利安已经在客厅的帘子那站了有几秒钟了,可奥尔一直不抬头,他只能出声。
“啊……”奥尔意外地惊呼出声。
他以为达利安的换装可能是那样,咳!就、就是比较少,几条布料的。或者是那样的。带着蕾丝花边的白色礼服什么的……
总之不是展露曲线美的,就是透出禁欲美的,可他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达利安穿了一件黑色的宽松v领毛衣,v领是深v,能依稀看出他“伟大的胸襟”,两条手臂的袖子微微撸起,露出小半截光洁的手臂。下面他则穿了一条帆布裤,一条无限接近于磨白牛仔裤的帆布裤。他光着脚,没穿鞋。
这身衣着的达利安,把奥尔“打”了一下,曾经的,久违的,现代的蓝星再次冲击向了他的大脑。奥尔张着嘴,愣住了。
“不太合适吗?”他这表情虽然不是讨厌,但也不像是喜欢,达利安尴尬地把袖子拽了下来,“我去换下来。”
“不不不不!”奥尔飞蹿到了达利安面前,拦住了他,“我是太惊喜了,真的太惊喜了。你怎么会穿这么一身?”
“是你说的。”
“我说的?”奥尔琢磨了半天,“你是指在你织毛衣的时候,对你指手画脚吗?”
那是根本没在他的大脑里储存过的事情,就是没过大脑的话,作为一个连起针都不会,最多在达利安缠毛线球的时候,帮他架着毛线的废物,奥尔就算是把自己的脑浆子挖出来,也只能记起,他大概说过几种毛衣的样式。
其中多数在这个时代已经出现了,只有少数几种比较夸张的达利安还没听说过。
至于磨白牛仔裤……最早的牛仔裤就是帆布裤,但是这年代有身份的人,当然不能穿这种只是耐磨耐脏的裤子。
“加西亚!”奥尔直接把脑袋搁在了达利安的肩膀上,“虽然我不喜欢天使,但是,这个时候我只能说,‘你是我的天使’。”
“我喜欢你的形容,我的爱人。”
温柔厚重的“y~~ love~~”带着一点点达利安故意把嗓音压低带出来的颤音,奥尔当时就不行了,被电击枪命中的大概也就是现在他的感觉了。
既然这是蜜月,那当然该干些蜜月里干的正事儿,不是吗?
奥尔这些日子都是面带笑容的,警局里的众人也松了一口气,安卡甚至私下里对达利安比了大拇指,毕竟过去这么严重的案子之后,他们的先生总是得消沉上一段时间。
然后,奥尔就从报纸上看见了国王即将召开盛大宴会这么一件事。
报纸上说,是为路易王子的大儿子,理查德王子订婚而庆祝。
钱德勒去年把人送来的时候,是十二岁多点,现在绝对不足十四岁:“十四岁啊……”
早婚这件事,东西方的古代都不少见,但这个年代贵族结婚已经越来越晚了。奥尔继续朝下看,理查德的未婚妻叫蒂尼丝·泽勒,是泽勒公爵的小女儿,今年十二岁。
从家室的方面看,这对钱德勒和泽勒公爵都有好处。
但是,奥尔觉得国王不该是为一对少年男女的婚约,就大动干戈的人,甚至,这件事得反过来看。国王又要办大事了,她需要一个把人集合起来的合理理由,于是她想了想,乱点了一个鸳鸯谱。
而且,这场宴会可有点匆忙,一般这种大型的宴会,至少要提前几个月发出邀请,但这次,好像只有三天。
更像是要有大事发生了。
奥尔把报纸扔在了桌面上,只要不来找他,那他就按照自己的步骤走。
奥尔的步骤就是……在繁忙的同时,把蜜月套房延长了两个礼拜——他的积蓄基本上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