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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6节

 

“你……问过她们的意见了吗?”

“她们、她们是……娃娃……啊!”

“因为她们无法反抗!所以你觉得她们是蝼蚁吗?!觉得自己是个能随意摆布他们的神吗?!那现在!我是神!你是蝼蚁!”

“轰隆——!”

雨夹雪已经彻底变成了大雪,这是索德曼今年的第一场雪,下雪天打雷本该是极其稀少的情况,但它就是打了,一声接着一声,闪电撕裂天空,怒雷翻滚不歇,几乎所有人都缩进了家门。

但暴雪中却有一辆醒目的红色警车在郊外的狭窄土路上奔驰。

“哇!哇!”一只站在御者位上的乌鸦嚎叫着,车夫匆忙勒住了马车。

予溪笃伽

“嘭!”一团东西带着血腥味从天而降,它落在地上,飞溅起的鲜血染红了大片的地面,一眼看上去,就像是刚屠宰好的半扇猪肉。

暴风雪骤然停歇,一道光落了下来,但那不过是白翅膀的奥尔从天而降,他带着满脸的血,悬停在马车面前:“他还活着,带回去审问。”

这是一个老手,必须从他嘴里挖出更多的消息。一通殴打,奥尔八成确定他真的是独自作案,但奥尔不相信他是第一次杀人,这是一个亚种精神变态的懦夫,杀人后哭泣也只是他的一种表现罢了,今天晚上奥尔没抓到他,当他走完这一套哭泣的“程序”,要不了多久,就会重新开始选择受害者。

他们是今天才抓住他的,没办法挽救今天之前的那些受害者,但至少,得给那些受害者一个真相。

“是!先生!”警官们接下命令,在奥尔走后,没有他身影的遮掩,风雪却没有变大。警官们对视一笑,都知道,虽然他们看不见,但一定是先生为他们的马车,做了“手脚”。

“轰!”明明能够又轻又快地降落,但奥尔偏偏像是颗炮弹一样,砸在了地面上。在车里取暖,等得有些昏昏欲睡的两个贵族立刻被惊醒了。

“亲爱的!恭喜你得胜归来!”诺布尔公爵用手帕捂着脸,“你看起来可真美丽,又强大。”

他心里的遗憾堪比诺顿海峡的海水,为什么奥尔是他的孙辈呢?如果不是,他们俩之间一定会有一段美丽的爱情——好吧,他也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但人活着难道不该做梦吗?

奥尔把翅膀收了起来:“我们该回城了,感谢两位的陪伴。”

梅菲尔子爵:“您、您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这天晚上了经历的事情,彻底打碎了他的三观。

“一只会飞的蝼蚁。”

今天晚上,收获颇丰。看来这个月的流放船,又要人挤人了。

第二天早晨,奥尔得到了凶手目前招供的证词——这家伙恢复的速度极快,虽然现在手脚还处于不可用状态,但已经能够正常地与人交流了。

这家伙有十分灵敏的嗅觉,能分辨出谁是异族,谁是人类,面对异族,他唯唯诺诺,面对人类……他凶悍狰狞。

凶手名叫法尔托尼·贝利撒,他出身于普士顿的一个中流贵族家庭。在十二岁时开始展现出异常,但他的家族没有将他视为恶魔之子,恰恰相反,他们对他说,这是神选的表现。贝利撒家的祖先,就是一个拥有这种能力的巨汉。

他被养成了现在这样,奥尔可以想象,他在家里接受了怎么样的教育。

五年前普士顿国内局势开始紧张,国家大量征召大量士兵和军官入伍,像是贝利撒这样的贵族子弟,本该踊跃入伍成为军官。但,一个面对强者就会变成废物的男人,他有入伍的勇气吗?

贝利撒逃了,但他倒是很有预见性,很清楚不能在大陆上长久停留,只是碍于金钱与进出国界的关系,所以花了两年多的时间,一路朝西,在三年前来到了诺顿。他杀了一个和自己外貌很接近的寻亲青年,约瑟芬·唐特,以他的名义找到了的亲戚,一位寡居的老妇人。

这位老妇人因为常年缺少交际,所以不知不觉失踪,也没人在意。

他接下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寻找窝点,在这一点上,他绝对是一个十分有耐心的人。接着他故技重施,再次杀害了和自己外貌接近的亚瑟·诺丁,顶替了他的身份,并接近了第一位被害人的杂货铺一家。

他会这么谨慎,因为在这儿居住的三年时间里,他当然也知道了索德曼的皇家警察很厉害。连不杀人,只绑架,也是为了给自己减少被瞩目到的机会。

但第二位被怀疑的嫌疑人帕德里艾·法尔托瓦不是凶手。他是被唐特收买的人,娃娃也是唐特以他的手转交的。法尔托瓦大概以为这位贵族老爷对小姑娘有什么图谋,对方出手阔绰,法尔托瓦很乐意当一个中间人。

唐特在绑架之后,就把他也杀害了,毕竟这事很明显,法尔托瓦活着就知道他是凶手。

改变了作案手法,因为第一起案子后,梧桐区大肆搜捕的警察吓坏了,主要是警察中的异族比例太高了一点。所以第二次作案,他不再亲自出现了。

不过,他第一次以变身的状态去踩点,就被乔·迪克扔石头砸玻璃的声音吓跑了。

后来每隔几天,那条街道上都有人砸玻璃,唐特大概明白怎么回事了。

他干脆收买了乔·迪克,让对方为他探查女孩们卧房的位置。乔·迪克那天修完了玻璃,是去找唐特要钱的,结果也被杀害。

他和法尔托瓦的尸体一样,都被扔进了一条下水道的主干道,那条主干道可是能行船的,现在已经过去了几天,尸体很可能已经被冲进海里喂鱼了。现在,也只能试试,是否可以在几个出水口找到他的尸体了。

关于唐特的能力,他只能在人类与蜥蜴人之间转变,他没法变脸。但他确实能改变体表的颜色,以及收敛起所有他能闻到的气味,另外,他有控制草木,使其发荣滋长的能力。那捧骨灰,也果然是圣徒之灰。

这家伙在横跨西大陆的过程中,遇见了很多人,包括一位带着护卫的赛罗斯卡年轻贵族。对方的行动谨慎且迅速,没有半点普通贵族的拖沓。但这反而引起了唐特的注意,他杀死了对方的护卫(人类),在对贵族一顿虐待后,夺走了他所有的财产,其中就包括一小袋的圣徒之灰。

对方是赛罗斯卡某行省的贵族,最近几年大陆诸国干旱不断,赛罗斯卡是内陆国,干旱尤其严重,又是个小国殖民地也刮不出太多粮食,只能高价买粮。这些圣徒之灰是他们向光明教求来,播洒进土地里的,即使缺水,也能让粮食丰产。

只是它有一定几率带来植物的变异,但这不是坏事,因为变异出来的植物会获得一定动物的特性,能听懂简单的指令,并对每天浇水,陪伴它长大的人,唯命是从,不会背叛。

魔法时代的遗体,可真的是巨大的宝库,还是稀奇古怪的宝库。

被带回来的那团古怪荆棘,奥尔也不敢直接烧了,虽然它是普通植物,但一件未知的东西,被烧毁后,万一出现什么不利于人的东西,可就后悔莫及了。但是,该怎么处理它呢?

奥尔看着被放在厨房里的大团,陷入了沉思。

今天中午,孩子们的碗里多了一份凉拌菜,不知名的某种蔬菜被细细切成了丝,浇上醋,还撒上了珍贵的白糖。

奥尔给了丹妮一份焦糖舒芙蕾:“快趁热吃。”

“唉?只有我……”

“因为这个你吃不了。”奥尔指了指那份凉拌菜,“虽然它挺好吃的,但是你的牙咬不动。实在好奇,你能够弄两根在嘴里尝尝味道。”

“谢谢,爸爸!”丹妮当然没有继续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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