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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

 

“郑小姐趁其他人正合唱黄家驹的《光辉岁月》,没有人注意自己时,悄悄取下自己那个麦上的布套,将话筒塞进沙发座和扶手之间的空隙,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刀,将布套套好刀柄,放进袖口里。这就是为什么今天天气明明很热,你却穿一件长袖衬衫。

“站起身后,你边上的人还看了你一眼,当时你吓坏了,还好那人只是扫一眼就又继续面对电视唱歌,压根儿没注意到你在干嘛。

“你忙快速起身绕过左手边的三级台阶,微微弯着腰潜到死者身边,那时歌曲第一段副歌起,四周很吵闹,你还低声凑到死者耳边,骂了他一句吧?”

确保那15人安全离开后折返的gary,听着易家怡的案情描述,有些忍俊不禁。

小十一也太可爱了吧?

方sir第一次让她在凶手面前作案情描述,她居然讲起故事来了,连细节都要编详细,当是在演电视剧啊?

方镇岳原本还担心易家怡讲不顺畅,做好了随时随地给她做补充,帮助她讲完一整段的准备。

万万没想到小十一居然是个细节派,口才超群,文采斐然,讲的画面感十足。

而且,这小姑娘是什么时候审的其他目击证人?居然连案件发生时段里,那些人在唱什么歌都问出来了。

不错,对于细节能关注到这种程度,仿佛天生便是做这行的料嘛。

而审讯了好半天,一句话都没逼出来的三福,此刻表情也逐渐微妙起来。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在犯人面前作案情重现描述,那时候磕磕绊绊的,先后顺序都常常说错,要不是有方sir给他做引导,他能把凶手直接说翻供。

怎么易家怡第一次干这事,就这样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至于一直要么不开口,要么绝不承认的郑丽珊,随着易家怡的话,身体逐渐僵直,望着易家怡的眼神,也渐渐染上惊惧。

家怡的声音还在继续,如郑丽珊回不去的梦魇:

“……你将刀狠狠插入凶手胸口,怕他不死,收回手后又犹豫了几秒,再抓住刀柄力推至刀刃没至根部才收手。

“那时受害者一直在哼哼,你故意将耳朵凑近,要将他死狗一样的声音听完,才觉得解气吧?为了避免有人看到,你本应该立即折返的。但是瞧着他伏在那里像个王八似的慢慢死去,你实在忍不住,就多欣赏了一会儿,直到歌曲快唱完了,你才依依不舍地猫腰折返。回到座位的时候,你快速将拿回来的话筒布套翻转,套回话筒,参与进《光辉岁月》的最后几句。

“郑小姐,唱‘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的时候,你笑了吧?是不是觉得自己像歌中的主角一样,风雨过后只等着欣赏彩虹了?”

郑丽珊胸膛急速起伏,彷如看到了鬼。

随着家怡的深入,方镇岳早没了方才轻快的心情,他慢慢坐直身体。

自己只想要一个叉烧包,易家怡却给了他一桌满汉全席。

小女警的演讲还没有完,她盯着郑丽珊,开口质问,也为自己这席话做了收尾:

“布套下的话筒是金属的,非常容易印下清晰的指纹,隔很久都不会消失。你又不是ktv服务生,为什么会有指纹留在话筒金属柄上?

“还有,那布套内侧的血液上,为什么会有你的指纹?”

眉宇下压,方镇岳望着小女警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惊叹:

第一次做案件侧写,她能将线索搜集的如此之全,连接线索的逻辑如此顺滑,还能补充凶手的心理和反应,这已经不是一个普通优秀探员应有的素质。

而是一位天才,才能具备的天赋!

看样子,他这个伯乐,对千里马的才能,依然是低估的啊。

而坐在对面的郑丽珊,呼吸已经急促的似要犯哮喘。

她望着易家怡的眼神,充满了惊恐。

杀李万谦之前,她的确骂了他一句:“去死吧,扑街。”

杀人之后,她也的确认真听李万谦呻吟,直至没了声息才舍得直起身。也的确欣赏了他的尸体几秒,才舍得离开。

回到座位后,她的确只跟着唱了那两句,也是她认为格外契合她心情,令她心情愉悦的歌词。

为什么?

为什么这位女警察仿佛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一样?

她的心神完全失守,几乎忘记了自己正在与警方做对抗,只顾得颤声质问:

“是李万谦告诉你的吗?他……他没有死?可是我明明……刀插得那么深,不可能的……是不是他的心脏长在右边?我知道世上有这种人的。早知道……早知道我就……”

郑丽珊就这样被家怡连诈加推理地吓到不打自招了。

“不,你的确杀了他。但即便李万谦死了,即便你咬紧牙关不认罪,警方也有办法将案情摸查清楚。这就是重案组探员最基本的能力,你在做恶之前,难道没有了解清楚自己将面对的敌手都具有什么能力吗?”易家怡冷声问。

刘嘉明不敢置信的瞠大眼睛瞪易家怡,内心狂嚎:不!!!这不是重案组探员最、基、本的能力!!!不是!!!

不止是一棵树

郑丽珊张大口,瞪着易家怡,不知是悔恨还是不敢置信,直怔了好半晌才深吸一口气。

抬起头,她与方镇岳对视几秒,忽然捂住脸呜咽着哭起来。

三福始终沉默着,此刻也忍不住以一种不知是感叹还是探究的复杂眼神,望向易家怡。

第一次,他在小女警脸上,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或许是用真相扶持正义给她带来了英气,亦或者是令人信服的智慧,使她看起来不再是个可以任意揉圆搓扁的小妹妹。

她好像多了些别人看她时,会不自觉有一点点紧张的特质。

那是什么呢?

是使他不得不正视她为对手之一的尊重?

还是令他心里警铃大作的危机感?

就好像……在竞争沙展这条路上,连做更久时间的九叔、刘嘉明、gary都不是对手。她这个新晋的重案组探员,却成了劲敌……

……

郑丽珊哭了好久,仿佛不止哭自己做错杀人这件事,还哭尽这一生所有的委屈和不甘。

小包厢里静静的,只有她的呜咽。探员们都很耐心,没有人催促。

郑丽珊知道,自己已经完全没有机会。

许久,她终于抹去脸上湿濡,哑着嗓子问:“能不能给我一瓶水?”

方镇岳朝刘嘉明点头,嘉明愣了下,才意识到这次方sir没有喊最小的十一去取水,而是在使唤自己。

出门喊来服务生,点了几瓶矿泉水,每个警探加郑丽珊,一人一瓶。

矿泉水瓶被拧开,每个人都咕咚咕咚地喝水。

郑丽珊不急着说,方镇岳也不急着问,耐心的样子显示着他的从容与笃定。

用力闭眼,郑丽珊终于开了口。

……

郑丽珊有一个卖叉烧包养家的爸爸,每年圣诞节都会考虑想要买圣诞树,但每次妈妈都会说,买这种无用的东西,还不如买吃买喝来得实惠。

这件事成了她爸爸的执念,也在她心里留下了印记。

使她极度渴望钱,渴望通过钱改变自己的人生。

但她很倒霉,遇到了一个对她抱持偏见的上司,在每一次她有升职机会时,都压着她不给她升。

几次之后,郑丽珊心里有了一个偏执的念头,那就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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