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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孟凡超绞尽脑汁,最后想出一个十分贴切的词语:“闷骚的样儿。一边闷,一边……骚。”

郑涛仿佛一个无情的哈哈哈机器。

孟凡超继续道:“可惜哥们儿天生有多动症,装深沉无能为力。”

贫了一路,等他们走回教室拿书包,多数同学都已经走了,冬宁的座位上也空了。

盛誉弯腰从课桌里扯出自己的书包,眼角余光扫过冬宁的课桌。

桌面上贴着犬夜叉的海报,四个桌角处折得整整齐齐,用胶带仔细缠了一遍,用了这么久,依然光洁如新。

笔袋是最简单的那种帆布款,米色,打开的拉链上挂着一个玉桂狗的pvc挂饰,里头的文具不多,常用的水笔、铅笔、记号笔,同样摆得整整齐齐。

橡皮是粉色的,用了很久,但是四周非常干净,用得很小心,外面最初的那层包装纸都还在。

桌兜内的课本和资料都在书脊处贴了小小的纸条,看样子,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不过撕得很整齐,和专门买来的标签效果没什么不同,上面写着科目。

靠外侧的一点空处,放了一堆小纸条。

有她的朋友上自习课的时候传过来的,有她自己记的每日作业。

是一看就知道,属于小女生的那种座位。

盛誉多看了一眼,注意到,其中还混着两封信,都是巴掌大,嫩绿和嫩黄色的信封包着。

想到今天一起打篮球的杨硕,不难看出这是两封情书。

成绩好,人缘佳,盛誉发现,他们认识的时间太短,冬宁好像比他认识到的更受欢迎得多。

今天晚上因为她拿肩膀挤了盛誉一晚上的男生,估计不会想到,冬宁对他好,只是因为出于某个不知名的原因,她认定了他是个小可怜。

半夜会出去捡垃圾的那种。

鬼使神差的,刚听到孟凡超说冬宁拜托他们叫他打篮球时,准备认真跟她解释清楚的打算,悄悄缩回了头。

盛誉少见地起了点促狭的心思。

想看看,这位品学兼优的同学,到底能助人为乐到什么地步。

作者有话说:

明天见~

感谢阅读和留言~

◎少编瞎话◎

冬宁妈妈的手艺很好,盛誉出的虽然是包子的钱,但给带的早餐并不只有包子一种。

隔三差五,会有新花样。

发糕、香煎土豆饼、红薯糕、锅贴,吃着都比外面卖的好下肚。

不像姚阿姨做饭,第一要义是健康。

一看就没少用油。

带一些有可能会噎的食物时,冬宁还会额外用保温杯给盛誉加一杯小米粥。

保温杯是她提前要求盛誉提供的。

不过,这天早上,没有花样,还是素馅儿包子。

盛誉早上起得早,出门之前,被姚阿姨瞅准机会投喂了一份吐司滑蛋,血盆大口没有平时吓人,一口气只吃掉四个包子。

他去洗完手,冬宁和郑涛也交完了生物作业,回来了。

“凉了吗?”冬宁看着他剩的那个,担心道,“我是放书包里的,没有拎在手上。”

除了最开始的两天,盛誉不死心,还去卫生角的大垃圾箱旁边转了转,想着能不能遇到垃圾车司机,问一问有没有人看到他找的东西,后来,他就没再在半路上跟冬宁拿过早饭。

都是冬宁带到教室的。

每天坐到座位上的第一件事,就是从书包里拿盛誉的早饭出来。

仿佛是非常顺手的一件事。

她没讲过嫌麻烦。

甚至很多时候,跟盛誉都没有多余的话。

脸都不转过来,已经翻开古诗文小书,开始背了。

其他时间也不会提起。

今天这是反应最大的一次。

因为盛誉没吃完。

“待会儿吃。”

“是不是不好吃了啊?这次确实包得有点多,我下次多买两种菜,包不一样的馅儿。”

“你买菜?”

“啊,我不是跟你说过吗?”

“……你包的?”

冬宁点头:“是呀。”

又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

盛誉道:“没有。”

冬宁感觉他有点严肃,又想不到是为什么,也没多在意。

物理课代表郑涛开始收作业了,她埋头在课桌里找,一边说:“你想吃什么馅儿的?”

身后的林佳乐横插一脚,趴在桌上探头出来说:“北海道龙虾拌八爪鱼。”

“什么奇怪的搭配。”冬宁道,“龙虾应该配蒜蓉。”

林佳乐笑个没完:“盛誉,听见没有,冬宁舍得给你吃龙虾,你知不知道这代表什么?”

挂在郑涛脖子上的孟凡超道:“真爱,绝对是真爱……我靠,你又换鞋?这鞋刚出那会儿就断售吧?好像炒到三……”

他扬声一喊,周围的目光都集中过来,落在盛誉的脚上。

冬宁找到了作业本和预习案,也跟着看。

盛誉穿衣服,大多是黑灰白,最常见白色短袖配黑色裤子,倒确实是挺经常换鞋的。

不过冬宁不太懂。

只听林佳乐说过两次,好像挺像大牌的款式。

林佳乐也不太懂。

冬宁就估计,和大街上到处可见的双c差不多。

老板带着小姨子跑路了的甩卖店里,卖三十一双,五十两双那种。

盛誉也从书包里抽出了自己的作业本,说话间,把他的和冬宁的放在一起,向郑涛扔过去。

郑涛就站在冬宁旁边的过道,距离那么近,下意识一躲,挂在他身上的孟凡超险些被砸了一脸,也止住了话头。

他也不恼,把作业本摆正,松开了郑涛,一手撑在冬宁桌上,歪七扭八地靠着。

“对了,你怎么不去奥赛班了?”

冬宁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呆呆地转过头。

她的眼睛很漂亮,略圆的杏仁眼,深栗色的瞳孔,有视力好的原因,所以看着总是非常有神,水亮。

是湿润的,温和的,吸引人亲近的,一双闪着“冬宁”两个字的眼睛。

她看着盛誉,本身形状就偏圆的眼睛睁到最大,嘴巴微张。

给出了一个非常卡通式的惊讶的表情。

她喜欢玉桂狗,但盛誉觉得,如果给她安个瘪嘴巴的话,大概率可以扮演小黄鸭。

盛誉随手转了两圈用来背古诗文的小册子,懒洋洋道:“不想去了。”

“不想去了。”孟凡超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半晌,道:“兄弟,装逼这事儿,你是真在行……”

盛誉道:“还是你厉害,黑曼巴。”

体育运动里,孟凡超最爱打篮球。

篮球球星中,孟凡超最爱科比。

偶像的外号,当然自己也要拿来叫一叫。

不过,自从上次和盛誉打过以后,再被他这么叫,就难免脸红。

哪有老被人盖帽,别说没进过三分,一分球都难进的黑曼巴。

他大言不惭,说自己的新晋偶像是盛誉,当然没得到什么回应。

除了冬宁在整理错题本,其他几个人东扯一句,西扯一句,一直到上课。

冬宁一贯的认真,做笔记到下课。

课间,隔壁班的生物课代表来叫她,说田春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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