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盛誉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冬宁身边,冬宁切青椒切到一半,被他稳稳地握住了拿菜刀的那只手:“我来。”
刚洗过的手泛着凉意,但盛誉本人身上的温度总好像比冬宁高,所以,从冬宁身后靠近时,就好像一团热气贴了上来。
热气当中混着他身上的沐浴露和洗发水的味道,他的身体不管是高度还是宽窄,都超出冬宁,在冬宁周围圈起一个相当狭窄的范围,叫人感到本能的不安。
冬宁下意识缩了缩脖子,从他怀里钻了出去,走到一米以外,才说:“下次不要碰别人拿刀的手,很危险。”
盛誉背对着她继续切配菜,刀刃锋利,蔬菜被破开的声音低而利落,没人答话,冬宁也没在厨房久留,坐到客厅沙发上去继续看文献。
举着平板的姿势挺累的,但盛誉既然揽过了做饭的工作,要是她悠哉游哉地待在卧室,也不叫一回事儿。
等汤好的时候,盛誉去了书房,门紧闭着。
收拾完厨房的厨余垃圾,冬宁在客厅溜达了几分钟,也回了自己卧室。
进去之前,迎面碰上盛誉,冬宁跟他打了个招呼,但他脚步没停,走向厨房。
还是像对待空气一样的态度。
冬宁站了会儿,看他没有要理自己的意思,也不碍他的眼,先去洗澡。
等盛誉的晚饭摆到菜桌上,冬宁跑过去帮着盛米饭,那一桌菜看着既朴实又丰盛,谁看了都觉得直勾人的胃。
盛誉做饭是很好吃的,相比之下,意面、咖喱、土豆泥,就有点让人觉得食不知味。
今天这一顿,冬宁承认,她很期待。
不过,到了桌边,冬宁想起,要是她没记错,其中的好几种食材,恰好就是医生建议她平时多吃的蔬菜。
白烧菠菜,胡萝卜炖牛肉,小炒猪肝,做了桂圆南瓜粥的同时,竟然还有一份海陆什锦炒饭,冬宁对米饭没多少兴趣,尝了一口粥,顶着盛誉的目光跑去多加了两勺糖。
说实话,冬宁对盛誉能在巴黎买到猪肝这件事儿,感到十分惊奇。
外国人不吃这个,虽然亚超到处都有,但冬宁自己没太注意过,总感觉猪肝这东西,不是哪都有卖的。
盛誉分给自己那一大盘炒饭的分量,相当于冬宁的三倍,吃光以后,冬宁还剩一半。
冬宁看出盛誉习惯性地又要皱眉,先开口解释:“我吃了很多菜,猪肝也吃了很多,炒饭真吃不下了,你做得很好吃,辛苦你了,后面我们还是轮流做吧……你最近工作忙,不用严格地一人一次。”
本来冬宁还想说,分开之前,谁有时间谁做,但她还算会看人脸色,本来气氛就紧绷,她会尽量不讲败兴的话。
“贫血对食欲也有影响?”
冬宁想了想,认真回答:“应该没有吧,没听说过有直接关系。”
“那你吃这么点,喂鸟都不够。”盛誉的语气挺好的,劝冬宁道,“多吃点。”
“我真饱了。”
“我记得你以前的饭量比现在大。”
“那是以前。”冬宁试着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你没看出我瘦了点儿吗?相当于减肥,我得保持住。”
“减肥。”盛誉含着笑,视线缓慢而细致将她上下打量一遍,“确实有人喜欢瘦的,但瘦成你这样,口味是不是有些脱离主流?恕我直言,真没什么看头。”
冬宁的表情慢慢僵硬。
她想把这当成个恶俗的笑话,尽量不去在意那种被深深冒犯的感觉,可盛誉看着她的视线那么游刃有余,完全是知道自己讲了多么令人讨厌的话的模样,这让冬宁忍不住火气。
“我不想跟你吵架。”
“没人跟你吵架。”
盛誉都没起身,那条胳膊伸过来,就轻而易举地拿起了冬宁的盘子。
他把炒饭倒进脚边的垃圾桶,然后将剩下的猪肝都拨到她盘子里,拿筷子归拢得很整齐,腾出一半的地方,往里夹了几块胡萝卜,剩下的菠菜也放进去了。
满满当当的一盘,搁在冬宁面前:“吃。”
“我说我饱了。”
盛誉的唇角平直,刚才装出来恶心人的那副温和的表情也早就消失了,冬宁看出他在按捺脾气:“七岁的小孩儿吃得都比你多。”
“是吗,你收集过数据?”
“我只想让你多吃点。”
“我说我不想吃!盛誉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
“生什么气?这么激动,就因为我刚才说你没看头?那我跟你道歉,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我就是想说,你现在身上根本没什么肉,再这样下去……”
“跟你有什么关系?”
“怎么跟我没关系?你是我老婆。”
冬宁的眼眶里蓄着泪,她觉得今天不吃这盘泔水一样的东西,盛誉就没完了:“盛誉,你到底想干什么?”
“跟你说不清楚。”冬宁起身,“餐桌我一会儿会收拾,现在……”
盛誉抬眼,不冷不热地看着她:“现在去哪?”
冬宁在身侧攥紧了手:“我回房间休息,不想跟你浪费时间。”
“不回医院了?我今天一天都在飞机上,不知道你到底输上血没有,冬宁,你就是想死是吧?”
冬宁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崩溃的情绪再也压抑不住,她很想狠狠地把它发泄出来,可又因为舍不得破坏盛誉这昂贵的大房子里的任何一件物品,从而找不到发泄的途径。
这里的每一个盘子、每一双筷子,甚至是放车钥匙的托盘,都精致得将自己与平庸的界限划定分明。
她应盛誉的要求搬进来,住在这个地方,睡了那么多长又沉的觉,也没觉得这地方有什么好的。
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每一秒,她都想搬回她那间热水只能出几分钟的小房间,至少没人对她吃太多的糖指手画脚,没人对她的血检数据斤斤计较,也不用吃饭团吃到吐。
也没人会就算不在巴黎,都能知道她昨天差点在学校晕倒,被同学送去了医院。
她真后悔,盛誉要是忘不了她,那就让他记一辈子,她干什么那么好心,非要配合这种脑残的戏码。
“我不喜欢吃猪肝,不喜欢吃菠菜,我也不喜欢吃南瓜,盛誉,我们之间没必要这样,以前你管着我,那会儿我是你女朋友,好,我听你的,但现在不是了,我的事也不用你管!”
盛誉几乎是被她气笑了:“以前你听我的?”
短短两年之内,她给李淑琴捐了两次骨髓,即便医学上来说这对身体并没有重大影响,可她就是虚弱了很多,贫血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但也就是贫血,低于正常数值一点点,医生连药都没开。
可是盛誉很在意,自从查出这个,他就总是下意识去看冬宁的脸色是不是过于苍白。
他们俩闹分手的那段时间,最后一次吵架,说来令人笑掉大牙,是因为盛誉发现原来冬宁早就开始对他的话阳奉阴违,法语课早都已经没再去不说,他做好的菜,也几乎都进了垃圾桶。
当时盛誉看着她那张比往常更惨白两分的脸,想到她是怎么敷衍自己,他工作忙没办法经常去上法语课也就算了,她也偷偷地不去,宁愿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都不出门,法语单词考三十个能错十五个,盛誉说她,她就找理由说是因为累,他都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也就算了,可对着她正准备处理还没能处理的垃圾桶,盛誉就气得手指都在哆嗦,呼吸深重,肩膀起伏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