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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收到独生子可能在南波恩教区的消息,达科奇先生原本打算立刻动身去接孩子。然而达科奇夫人听到消息后低叫了一声就晕倒了,达科奇大宅又陷入了慌乱中…等到医生到来,达科奇大宅的秩序重新恢复,就已经快天亮了。

达科奇先生这个时候也恢复了一些理智——虽然还不能百分百确定南波恩教区的那个孩子就是自己的独生子,毕竟在没有真正见到孩子前,什么意外都有可能发生。但消息已经经过几方确认了,没有100,也有99了。

一旦确认独生子大概率毫发无伤,达科奇先生那属于大商人的头脑里,聪明和理智就又重新占领了高地。

这个时间去拜访,不,都说不上拜访,应该说是‘打扰’,实在是太失礼了!达科奇先生让管家去准备车以及别的,又吃了一个比平常要早得多的早餐。大约6点半时,他才坐上马车出门,去往南波恩教区。

此时的劳工为了赶上工厂的开工时间,往往需要比较早起床,普遍是6点的样子。这样等吃过早餐、又步行去到工厂,就是6:30-7:00的样子,此时除非是深冬,不然总是天亮了,可以开工了。

至于绅士们,哪怕是有工作,对比后世也远远称不上勤勉。早上9点或10点进入办公室,下午2、3点钟离开回家,这在此时是非常常见的。

达科奇先生听说了救了自己孩子的是一位小淑女,她的父亲也是一位绅士,理所当然地认为他的起床时间不会早过7点半。而等到对方能悠哉地坐在桌前吃早餐,他上门也不会显得打扰的时间,就要更晚一点儿了。

所以他选了6点半这个时间出门,一个小时不到,抵达了白帆街附近、凯宾先生所属的警队驻地。又邀请了凯宾先生,请他带自己去找自己的孩子,毕竟他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暂居的那户人家住哪里。

凯宾先生虽然不会将公义交易为金钱,但他并不排斥交好达科奇先生这样的富豪。最现实的,现如今大多数警队都十分缺乏经费,如果能得到一些富豪的支持赞助,日子就会好过很多…凯宾先生希望达科奇先生能看在独生子在他们街区被找到的面子上,想到要给一些捐献。

嗯,这应该不难,他听说过这位达科奇先生…在上流社会他一向以会做人闻名呢。

“恩里克,你知道奥斯汀先生家住哪儿吗?”

凯宾先生带领达科奇先生向白帆街步行而去。警队驻地就在白帆街旁,几分钟的路程非要乘坐马车不会快到那里去,反而这个时候的白帆街正是农产品交易最后一波红火了,人来人往,哪怕是轻便马车穿梭其中也不方便。

“是的,凯宾先生,是白帆街136号!”恩里克吸着肚子,昂首挺胸,响亮地回答,想尽力显得自己精干一些。

一路上,凯宾先生正好令恩里克向达科奇先生说一下昨天的事儿,这也是达科奇先生想了解的。

抵达白帆街136号时,昨天的事已经说完了,恩里克又非常有眼色地小跑步上前,摇响了白帆街136号的门铃。

来开门的是现在在奥斯汀家做杂役女仆的爱伦,她的手局促地在围裙上擦了擦,见到穿制服的警员和治安法官,还有完全不认识的几名绅士(达科奇先生和他的随从,在爱伦眼里都具有绅士的派头,她分辨不出他们身份的差别),有些紧张。

生硬地曲了一下膝盖,算是行了一礼。

“先生们,请问……”找谁?

没等她说完话,恩里克先问:“这是奥斯汀先生家吗?这位是达科奇先生…哦,女士,你去通报一声吧——达科奇先生是小吉姆斯先生的父亲。”

爱伦昨天也见过吉姆斯的,下意识看了一眼达科奇先生,又曲了一下膝盖,转身就去通报了。

很快,奥斯汀先生走了出来,以男主人的身份迎接众人进来。

达科奇先生有些不适应奥斯汀家狭小的客厅,他以为奥斯汀先生是一位‘绅士’。嗯,奥斯汀先生也确实是一位绅士,但一般绅士的家,不应该这样狭窄啊!刚刚在外面时,他还以为整栋136号都是奥斯汀家住呢。

一家人住这样一栋联排别墅,虽然在达科奇先生看来还是‘贫穷’。但他也知道,大多数的中产阶级绅士也只能这样了,如他这样富有的大商人,住着宫殿一样奢华的花园别墅,才是少数中的少数呢!

当然,他很快也注意不到这些了!他看到了坐在高高的靠背椅上,侧对着他这个方向的小男孩——自己喝牛奶,自己吃煎蛋、吃小圆面包的小男孩,不是他的独生子,又是谁!

红粉世界044

回去的马车上,刚刚和奥斯汀一家挥手道别的吉姆斯看起来相当不舍,在爸爸对面的位置坐着,双脚不安地踢来踢去。安静了一会儿,终于在马车跑出了有3、4里路了,开口问自己的父亲。

“爸爸,我能将我的小兵人送给薇薇安吗?哦,不,薇薇安是个女孩儿,或许她不玩兵人游戏…妈妈说女孩儿们都玩洋娃娃,但我恐怕不能同意这个,莉莉和杰西卡她们和我一样,都玩儿陀螺、九柱戏和风筝。”

莉莉和杰西卡是一对姐妹,都是达科奇先生妹妹的女儿,是吉姆斯的表姐。他们一家经常来达科奇家拜访,最近的一次就在上礼拜,所以才4岁的吉姆斯也能记住她们(吉姆斯实际年龄是4岁),还有和她们一起玩的游戏。

达科奇先生的表情有点儿奇妙,因为他发现自己的独生子在离开家一天一夜之后,真的没有丝毫的惊恐。嗯,也没有普通孩子突然离开父母之后的难以接受和想念,事实上,他看起来巴不得做奥斯汀家的另一个孩子。

达科奇先生不知道该庆幸孩子没有受到伤害好,还是为独生子的没心没肺不快。

他清了清嗓子:“咳咳,你的小兵人?你那么喜欢那套锡兵,在百货公司的橱窗里看到之后立刻就要你妈妈替你买下,现在要送人吗?”

这个年代兵人是男孩儿非常常见,也非常喜爱的玩具。不过普通的兵人都是木头做的,锡制兵人,并且用陶瓷做兵人头的,只能是有钱人家给孩子的玩具。

“哦,我就是想把我最好的东西给薇薇安…薇薇安实在是太好了,我能让薇薇安做我的姐姐吗,爸爸?薇薇安从不像莉莉一样爱发号施令。哼!就因为我比她小几岁,好像什么都得听她的。薇薇安和我,嗯,她和我非常‘平等’,爸爸,这个词是这样说的吗?”

吉姆斯将自己有一次听父亲和他朋友说到的词说了出来,还不太确定自己拼正确了没有。

以一个4岁男孩儿来说,他说话真的非常清楚,表达准确,词汇量也很丰富。现在在爸爸这个‘熟人’面前,又比奥斯汀一家人面前放得开的多。于是表现出来的结果就是,昨天的他多少有些文静小男孩的样子,阻碍了他的发挥,今天才是他说话能力的真实体现。

“是的,你说的没错,是‘平等’。”达科奇先生眉毛越挑越高了。

“我讨厌大孩子总是将我看成一个小宝宝!”吉姆斯一本正经地说。虽然一个4岁的孩子这样说,一点儿说服力都没有,只能逗笑每一个听他这样说的大人。

“而且薇薇安很可爱,不是吗?”吉姆斯似乎有点儿不好意思,但还是很直接地说了出来。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当然没有对异性的复杂想法,他就只是有话直说而已,所以也很坦然,没觉得什么不能说的。

他带着天真的表情看着达科奇先生:“薇薇安真可爱啊!您能说出一个比她更可爱的女孩儿吗?我真想一直和她在一起……”

听到这里,达科奇先生终于再也忍不住,大笑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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