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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姝道:“你们掌柜的真会做生意。”
“这位姑娘说得对,没有比俺们老板更会做生意的了,客人伙计都喜欢。哦对了,炖活鱼要二位姑娘自个儿去后厨挑吗?”
毓殊道:“你给我们挑就成,信得过你。”
“放心吧姑娘,俺们家的鱼那是没的说,鲜灵好吃入味儿。”
这福宴酒楼,从同治年间便立于此地,距今有六十几年的历史。这家菜味儿好,酒也醇,前几年还在省城开了分店,天天热火朝天的。论名气,那是无人不知。这儿的酒最贵,但喝过的人都说值。
王进忠最喜欢他们家的酒。这儿人多,说不定他就是在这被人认出来的,被警察抓走了。
道理朱文姝都懂,但是她实在不晓得毓殊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来这里查问,非得先在城里四处溜达。这一白天的,毓殊带她又是逛成衣店又是买首饰的,还给她买那什么口红、雪花膏之类的玩意——反正在她看来这些东西跟胭脂差不多。
“你点了那么多荤菜,吃得了吗?”朱文姝低声说。
“你不喜欢?我再给你点几个素菜吧。”毓殊招手欲呼唤小二。
“不用了!”朱文姝拦住她,“太浪费了……咳嗯,我、我就是怕你吃肉吃多了腻得慌。”
“这姐姐就不用担心了。”
朱文姝不高兴:“你点的这些菜、花的这些钱,够寻常人家吃好久了。”
毓殊双手拄着下巴,微微扭头看着身边的人,眼里带着点笑意:“姐姐,我保证就这一次,以后我再也不浪费了。”
“那行,拉钩。”朱文姝伸出小拇指。
毓殊笑:“姐姐你真幼稚。好吧,拉钩。”
两个人的小拇指刚勾上,小二端着托盘过来报菜名:“炖活鱼、酱大骨——”
“上菜真快啊!”二人感叹。
“那是,这两道菜是我们这儿的招牌菜,桌桌必点。这大锅里炖着酱着,客人点了,那鱼啊、骨头啊就直接出锅了。”
毓殊道:“伙计,借我一把剔骨刀吃这骨头。”
“行嘞姑娘。”
“咱们先尝尝这鱼。”毓殊第一筷子夹了鱼肚,放到朱文姝面前的小碟中。
“我吃鱼头鱼尾就行,这块好肉你吃吧。”
朱文姝欲把鱼肉夹回毓殊碟中,毓殊挡住她,反而又给她夹了一块:“客气什么?多吃点,这块也给你。”
一条鱼剖开也就两块鱼肚,这是鱼全身最好吃的地方,现在都落在朱文姝碗里。朱文姝强不过毓殊,尝了一小口,真是如小二说的那般鲜灵入味。
“真好吃,就是不知道拿什么炖的。”
正在用刀剃骨的毓殊听了,放下手中的刀拿起筷子:“我尝尝。”
“你吃这块吧!”朱文姝夹起碟里的另一块鱼肚。这么好吃的鱼肉她不想独占,也得让毓殊尝尝。
夹鱼肚的筷子已经举起,朱文姝才反应过来,筷子是她用过的,她用自己的筷子给毓殊夹东西吃,好像不太好。
毓殊似乎并不介意,她低头咬住那块鱼肚,唇不沾筷,咀嚼无声,可谓从容优雅不失条理。一时间,朱文姝看得入迷了。她一直觉得毓殊吃饭的样子很好看。不,在她眼里毓殊干什么都很好看。
“味道是很不错,肉质也好。应该是用老酒炖的,还添了几味草药。”品尝过鱼肉,接下来是骨头了,毓殊把剃好的肉摆在小碟里,放在朱文姝面前:“尝尝。”
“我自己上手啃就好了。”
“上手抓带劲儿,不过这样更干净一些,这儿洗手不方便。”
朱文姝看着碟子里摆放得整整齐齐的肉条,轻声说:“毓殊,有时候我觉得你像是大城市世家出来的千金,特别斯文。镇子上大户的闺女都比不上你。”
“你猜的也没错。我家祖上发达过,到了我祖辈父辈那代就只剩下吃喝玩乐了。不过我可和斯文不沾边,我娘说我和爹一样是个野猴,皮实。”
朱文姝噗嗤乐了:“你要是野猴,那我就连野猴都不如了。”
“哪的话,打我第一眼见了姐姐,我就知道姐姐也是好教养的人。”
朱文姝陷入沉思,想着父亲沾染烟膏之前,也算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四娘虽未得开蒙,但朱老先生也是教了她一些礼仪的。什么坐有坐姿、站有站姿、吃有吃相……端庄的女孩才能嫁个好夫家。
她是不记得从哪一年开始自己开始勾着肩、弯着腰、没事时总是抱着腿缩在角落里的。也许是从为了节省支出,她第一次上山采药的那一年;也许是从嫁给那个不会干活的丈夫,在劳作后两次流产开始的;也许是被武举人纳回家,整天跪在地上干活被主母踢打鞭抽那会儿……
这样卑微低贱的自己,竟然在遇见毓殊后,也妄想变成她那样骄傲自信的人?
“姐姐、姐姐。你傻了?”毓殊的手在她面前晃晃。
朱文姝惊醒:“我、我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菜。”
“好吃到哭了?”毓殊反问。
朱文姝摸摸自己的眼角,仅仅是微湿而已,不想被这丫头察觉到了。
“来喝口酒吧,姐姐,很香的。”毓殊倒了一盅放在她面前。就在朱文姝发呆的时候,余下的酒菜已经齐了。
“我不太会喝酒。”朱文姝说。
“你尝尝?好酒香醇,不会很辣。你要是真不喜欢,那就不喝了。”